那也是要休沐的。沈予风安抚他,阿礼放心,一切我都安排好了。再说,连日理万机的摄政王都在休息,我不过一个藩王,还不能偷懒几天了?
谢玄礼皱起眉,居然找不到反驳他的理由。沈予风趁机道:好不容易夫妻团聚,阿礼就莫要说这些惹人烦的事情罢。
谢玄礼看到他眼下淡淡的青色,从南疆赶来京城少说得十天,离开之前又得花费精力处理好封地事物,他这一行,定然十分不易。谢玄礼心里一软,声音也温柔了几分,好。
大年初一,太兴宫就传来消息,摄政王忽然风寒,正卧床静养,谁都不见。就连小皇帝和太后,都被徐德海以防止传染的理由拦在宫外。只有太兴宫的人知道,他们王爷正金屋藏娇呢。
只是这娇藏了那么十天半月,也不得不回家去了。谢玄礼送他出城的时候,两腿都在打颤。在室内窝了许久,现在他才发现雪已经化了。
沈予风跨上马,在暖阳下冲他笑着,少则三月,多则半年,我再来看你。
谢玄礼颔首,好。
沈予风静静地看了他半晌,忽然一笑:阿礼你别这么看着我,这样我怎么走。
你要写信给我。
好。
你不许找别人。
好。
等阿彦长大,我便去找你。
沈予风一愣,他没想到谢玄礼竟然甘心为他离开京城,一时间惊喜交加,眼中情绪暗潮汹涌,他恨不得立刻就下马,紧紧地抱住他,深吻他,告诉他,他不走了,他要留在他身边,他们再也不分开。
可最终他只是低下头来,在谢玄礼额头印下一吻。随后,他握紧缰绳,策马扬鞭,京城被他抛在身后,离他越来越远。寒风吹干了他眼中的湿意,他心里有些许悲伤,又转瞬即逝,嘴唇上还残留着谢玄礼皮肤的温度,他微微一笑,开始期待着下一次相聚。
第53章 番外一
宣帝十四年秋, 谢明彦在宫中大摆琼林宴。席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新晋探花郎。此人姓余,单名一个容字。在殿试时,谢明彦对他的印象就很深,不仅仅是因为他能言善辩,在大殿之上引经据典,侃侃而谈,丝毫不逊太傅家出来的状元郎, 更是因为他容貌出众,清雅娟秀,一双眼睛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样澄澈。
琼林宴上, 谢明彦坐在高位,手中把玩着酒杯,饶有兴味地看着探花郎被众臣围绕,被一杯一杯地灌酒, 原本白皙的脸颊都被染成了粉色,嘴唇也水盈盈的, 非常可口的样子。
探花郎不胜酒力,很快就醉了过去。等他再次醒来,惊觉自己全身赤/裸,下身一片狼狈黏腻。余容活了这十八年, 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不知所措。羞耻,愤怒一瞬间涌上心头。是哪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居然敢动他?!
接着他便看到一身明黄色锦衣的少年走了进来。那人生得是少有的容色,剑眉星目,身形尚未长全已显挺秀高颀。殿试时, 余容在大殿中等候,不多时就看到这名少年走进,犹如璀璨宝石,折射着所有的光彩,所有人都在他面前黯然失色。
这就是他们大楚的天子,这天下的主人。
爱卿。
余容打了一个寒颤,抓住身下的锦被,茫然无措地看着他。
谢明彦抿嘴一笑,爱卿,乘人之危是朕不对。可是,爱卿真的太诱人了。
*
余容饱读圣贤书,自然不能忍受这奇耻大辱,无奈他面对的是当今天子,他骂不得,也打不得,只能一言不发,默默地忍受这一切。
谢明彦就像得了一件新奇的玩具,这几天正是对他兴致正浓的时候,余容不堪受辱,甚至想过咬舌自尽。谢明彦发现他意图,温柔地把他抱进怀里,眼里却没有一丝温度,爱卿若是死了,朕便让余氏一族都替你陪葬,可好?
余容忍无可忍,咬牙切齿道:你禽兽!
谢明彦扬起眉毛,指尖托起余容的下班,逼他与自己对视,朕是禽兽,那被朕压在身下的爱卿又是什么?
谢明彦有明君的宽厚温和,在某些时候又十分决绝无情。大部分他心情好的时候,对余容可谓是万千宠爱于一身,以前后宫中最受宠的宠妃也不过如此。余容这等铮铮傲骨的读书人,吃软不吃硬,在谢明彦亲自端起暖胃的糖水亲自喂他时,他还是僵硬地说了一句多谢陛下。
*
好在谢明彦并不是全然不讲理之人,把余容拘在皇帝三天,便把人放了,还给了他一个在御史台的闲置,并命他常伴朕左右。
一日,谢明彦与他闲聊,他本不欲多说,可又在谢明彦的牵引下,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大堆,甚至还说起自己年幼时曾跟随姨娘学过如果制作家乡的特色小吃。他是大户人家不受宠的庶子,没少吃苦,寒窗苦读十年,本以为金榜题名便可飞黄腾达,没想到
谢明彦见他面带苦涩,便道:朕倒是很想尝一下爱卿的手艺。
臣已经很久没有做过了。
没关系。谢明彦单手撑着下巴看着他,朕就是想吃。
余容无奈:臣遵旨。
余容在御膳房忙活了半天,蒸出一笼清明果,看着盘中小巧玲珑碧绿的糕点,闻到熟悉的艾草清香,他的心情难得的不错。端着小食走到正明殿门口时,他突然听到殿内传来谢明彦隐忍至极的声音:皇叔,你不要逼朕。
余容脚步一顿,不由地放轻脚步,屏住呼吸。只听见另外一个清冷的声音道:皇上,是你不要逼臣。
透过窗户的缝隙,他看到谢明彦在大殿中来回踱步,似乎在极力克制着什么,在他身前,站着一名玄衣男子,余容看不清他的长相,却惊讶于他在天子面前竟然不失分毫尊贵,想到方才皇帝称他为皇叔,余容对此人的身份有了几分把握。
谢明彦最终忍无可忍般地停下脚步,站在男子面前,似笑非笑,皇叔,你当真就那么想走?朕问你,你究竟是想到哪里去?
这是臣自己的事情。
呵。谢明彦冷冷一笑,你别以为朕什么都不知道!你想去南疆,你要去小舅舅!你说,是还不是?
皇上既然知道答案,又何须再问?
朕、不、准。谢明彦一字一句道,俊容因为强烈的情感变得有几分扭曲,那沈予风到底有什么好的?你竟要为他抛弃京中的一切,抛弃朕!你知不知道,朕
皇上,男子打断他,漠然道:你已亲政,不再需要臣,臣再留在宫中,恐遭人非议。
谁敢?谢明彦眉眼中尽是戾气,朕便割了他们的舌头。
男子轻轻叹了口气,皇上,你还看不出吗?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借口,臣,是自己想走的。
谢明彦面色一僵,胸口剧烈地起伏,良久后,他才似乎平静了下来,凝视着男子,露出一个乖巧的笑容,此时的他就像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少年,和方才龙威大怒的天子判若两人。可皇叔不是一直想看朕大婚么?等朕立了后,皇叔再走好不好?
男子有些犹豫,大婚之事,你已拖了一年。
这次不会了。谢明彦有些落寞地笑了笑,朕都听皇叔的,只要他衣袖中的手紧紧地攥着,指尖刺入掌心,带来钻心的痛楚,只要皇叔留在朕的身边。
男子终于点了点头,无奈道:好,臣答应陛下,等陛下立后之后再走。
谢明彦松了口气,语气竟带了几分撒娇的意味,皇叔还未用膳吧?留下来陪朕一起,可好?
余容定了定神,抬步走进殿内。
第54章 番外二
参见陛下。
突如其来的声音让谢明彦一愣, 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皇叔,这位是今年的新晋探花郎,余容。
男子转过身,和余容四目相对,两人眼中闪过一模一样的惊讶,接着听见谢明彦又道:爱卿, 还不向秦王行礼。
余容回过神,拱手弯腰,臣余容, 参见秦王殿下。他果然没猜错,这名男子便是当今圣上的嫡亲皇叔,过去的摄政王,现在的秦王, 谢玄礼。
谢玄礼朝他轻一颔首,既然如此, 臣便不打扰皇上与余大人了。
皇叔答应了要与朕一同用膳的。谢明彦看了一眼余容,你先下去罢。
余容只觉得手上亲手制作的点心如烫手山芋一般,他恨不得立刻丢掉。臣,告退。
接下来几日, 余容都未再被召见。不用见到谢明彦,就像是徘徊在胸口的乌云散去了一般,余容整个人都轻松下来,气色也好了不少, 一直到他被一帮老前辈抓去正明殿,力荐谢明彦立后。此次,老臣们有太后和几位王爷诚邀,陈词慷慨激昂,听得谢明彦直挑眉。
为了大楚的江山社稷,为了皇室一族的血脉繁衍,还请三思啊陛下!
从始至终,余容都站在最后,垂眸不语,似乎这一切都与自己没有关系。
诸位的想法,朕已经知晓了。谢明彦缓声道,此事朕会慎重考虑,爱卿们先退下吧。余容留下。
众人向余容投去惊讶的目光,却有不敢多问,只能悻悻告退。
殿中只剩下他们二人。
爱情今日为何不敢看朕?
余容身体一僵,依旧低着头,臣没有。
抬起头来。
余容深吸一口气,缓缓抬头,陛下。
谢明彦起身走到他跟前,双修长的手在他脸颊边游弋,把他落下的发梢挂在耳后,爱卿也想让朕立后吗?
余容只觉得脸颊在发烫,身体好似想起了往日肌肤相亲的触感,他想稳住心神,声音却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陛下立后,乃是天下大道;帝后和谐,才是大楚万民之福。
谢明彦瞳孔微缩,手上突然用力钳住余容的脸颊,你以为朕立了后,就会放过你么?朕告诉你,绝无可能。
*
宣帝十五年,谢明彦立兵部尚书之女为后。三月初三,帝后大婚。
大婚当日,余容在宫中观礼,看着男才女貌,佳偶天成的帝后,行夫妻大礼。谢明彦穿着天子专属的大红喜服,嘴角微弯,双眸璀璨,耀眼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之后,谢明彦大宴群臣,余容饮下天喜酒,只觉得周围的喧闹吵杂让人头痛不已,便提前离席,远离人群吹风醒酒。不知不觉,他来到了藏月潭。潭水看上去幽深清冽,让人不自觉地想捧一汪洗面。这么想着,他小心翼翼走近潭边,刚下弯下腰,脚下突然一滑
小心。一双手扶住了他的腰,同时他闻到一阵淡淡的兰草清香。他回过身,只见身旁不知何时站了一位红衣男子,那男子生得甚是俊美风流,好似从话本里走出来的翩翩公子,他一时看出了神,连谢谢都忘了说。
男子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笑道:你便是余容?
余容忙道:正是在下。敢问阁下是?
男子不答,只是道:还真有几分相像。
余容不解,阁下的意思是
男子正欲说些什么,一个清冷的声音便从两人身后响起,你可让我好找。
待看清来人面容,余容忙鞠躬行礼:见过秦王殿下。
不必多礼。谢玄礼淡淡道,余大人不去喝喜酒,在此处作甚?
不知何为,余容突觉有几分窘迫,这,这就要回去了。臣,告辞。
请。
余容转身离开,谢玄礼与那红衣公子的话隐约从背后飘进他的耳朵。
回宫罢。
这么早?阿彦的喜酒我还没喝够呢。
早点休息,莫要耽误明天的行程。
余容当时不解那是何意,直到几日后听闻谢玄礼已上交天机营令牌,搬离皇宫,带着小厮一二,离了京城。而皇帝赏赐给他的□□,始终没有等到它的主人。
第55章 番外三
人人都道胡同西口的傅玉有一个好媳妇。他媳妇相貌只能说平平无奇, 但勤劳能干,温柔体贴,特别是一手要好的厨艺,尝了后没人不喜欢的。
傅玉模样清秀,虽家境贫寒,但也识得几个字,原来在大户人家里做账房先生, 娶了媳妇后,两人一起开了一间小馆子。馆子虽然不大,甚至有些简陋, 但他们用材新鲜,媳妇厨艺又好,开了没多久就在城里打响了名声,生意非常红火。
这日, 正是中秋节,街坊们都兴得在家吃团圆饭, 馆子里比平常冷清不少,媳妇正在厨房里忙活,傅玉则在大堂里算账。他听到一阵脚步声,立刻小跑到门口, 客官请进,请问一共几位?
走在最前的是一名气度不凡的男子,一副公子哥的闲散模样,懒洋洋道:四位。
男子的相貌是少有的出众, 后面进来的三个却是一个赛一个地好看,更别说还有一个蓝眼睛的混血美人,傅玉看得眼睛都直了,他这小店今天是走了什么运?
另一个穿着红衣的风流公子用扇子轻点他的脑袋,笑道:愣着作甚,带我们入座。
傅玉这才回过神来,忙道:请请进。
傅玉引着四人来到一张大桌子边上,用衣袖擦了擦桌子,客官想吃些什么?
你们有什么拿手好菜都上上来,再来一壶你们自己酿的酒。
傅玉眼睛一亮,这可是桩大生意,好咧,客官稍等!说着,他就迫不及待地奔向厨房,媳妇,胭脂,快,快拿些酒来。
那公子哥打量四周,不太满意,中秋佳节,居然在这种地方吃团圆饭。沈予风,你们南疆王府是请不起厨子了么?
沈予风也不恼怒,我听闻这家馆子味道与众不同,早就想来尝尝。今日就委屈延王殿下了,改日我一定在王府设宴,王爷把我府里的山珍海味全部用完我也一个字都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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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失忆之后——比卡比(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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