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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朦胧的悸动,如流水一次次地抚过少女心弦。
    情之一字,初初从心湖跳跃而起。
    至秀敛眸,她真要穿这旗袍给春承看吗?她捏了捏发烫的指尖,一声长叹从唇边荡开。
    到底是谁不好伺候啊
    第14章 【1 4】
    不好伺候的春少爷此时坐在桌前用饭,织锦阁第三层楼,整个楼层都是春老爷为儿子专门开辟出的膳堂。
    春承有意留至秀用饭,开口前早就想好了请她吃什么。凛都乃繁华都市,各地有名的吃食,三层楼都能找到。
    春大少爷自幼身子不好,春老爷在饮食上费了不少心,天南海北的大厨养在府里,等到十三岁春少爷回国创办织锦,春老爷精心养的厨子便有了用武之地。
    尝着嘴里的美味佳肴,春承遗憾秀秀没来同她一起用。吃独食的感觉不好。吃到嘴里,远没有秀秀亲手做的药膳好吃。
    系着雪白围裙的大厨杵在一旁看得胆战心惊:少爷一脸冷漠,是饭食不合口味吗?
    春承放下舀汤的白玉勺子,摸着药罐子发起呆来。她想了想,忽而展颜,招手道:桌上这五道菜,重新做一遍,赶在晚饭前十五分钟送到至家。
    大厨得到新任务,悬着的心放下来,眼看少爷笑了,他慢半拍地反应过来,哦,原来少爷没有不满意他的厨艺,是想着如何讨未来少奶奶欢心呢。
    自觉看清真相,一股使命感油然而生,他一定发挥出最佳水准,教少奶奶感受到少爷的真诚。
    书房,至秀将换下来的旗袍小心地收进衣柜。
    来日方长,总有一天会看明白自己的心,也总有一天她会看到春承的心。春承有意与否,放在当下时局来看,她之前想的,实在过于长远了。
    不说春承,就拿她自己来说,只是朦胧的喜欢,远不至非她不可的地步。
    一件旗袍,就轻而易举地乱了心,这会想来,至秀颇为羞惭。举步来到桌前,捡起没看完的医书,如老僧入定,浑然忘记还没有用过中饭。
    至夫人左等右等不见人来,问过书墨,得知春少爷送了女儿一份订婚礼,忙不迭地来到书房。
    门被敲响,至秀无奈放下书卷:进。
    声音清脆,悦耳动听。
    至夫人进门柔声埋怨道:阿秀,不饿吗?你这看书忘记时辰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
    经人提点,至秀恍然还没用饭。她语带歉疚:劳娘忧心了。
    想着因何忘记时辰,又因何沉浸在医书瀚海,她小心抬头,恰好对上至夫人打趣的眸。
    娘听说春少爷送了阿秀一份订婚礼,可有此事?
    为人长辈,总爱以过来人的眼光看待问题,清清白白都能联想出三分影影绰绰的暧昧,时常让人感到苦恼。免得她细问,至秀直接说了:是件旗袍。
    旗袍?至夫人笑吟吟地点点头,这等贴身之物想来春少爷不会敷衍,拿衣服做礼物,既亲近,又富有情趣:春少爷留洋学的专业正是什么服装设计,那这旗袍?
    至秀侧身看向窗外:是她做的。
    可合身?
    大小姐面色染了微不可查的红晕,窗外春风吹进来,轻柔地拂过脸颊:合身。再合身不过。
    暗道登徒子的同时,她温声问道:可是娘告诉了她?
    至夫人笑得合不拢嘴,难得见女儿这般羞赧的模样,她本想深入地问几句,想到女儿打小与她不够亲厚,话到嘴边朝着另一个方向跑去:春少爷贵人事忙,再说了,都说了是惊喜,哪能贸贸然跑来问娘呢?
    她思忖着那合身到底有多合身,至夫人笑问:旗袍呢?要不要穿给娘看看?
    想到那完美勾勒出身形的旗袍,至秀犹豫半晌没吱声。衣服做了就是要穿在身的,私心里,她还是想先穿给春承看。
    羞涩难为情是一回事,想与不想又是一回事。
    一眼望过去,身为过来人的至夫人大概懂了什么,感叹女儿长大了,面上笑容更盛:好好好,都随你。娘不看了,快出来,用饭。
    用过饭后,整个午后,至秀着手拟写全新药方。
    小姐。日落黄昏,书墨抱着猫站在书房门房:小姐,织锦阁的人来了。
    织锦阁?至秀捏着笔杆的指微微一顿:来做什么?
    书墨捂嘴笑:来给大小姐送饭啊。春少爷真是个细心人。
    白日心潮方被她搅乱,此时听著书墨说这些话,至秀笑着从座位起身:来都来了,那就去看看吧。
    阿喻拎着食盒安安静静在正堂等着,时间不早不迟,刚好赶在少爷嘱咐的十五分钟前送上门。
    至家这会还没开饭,想着来时少爷嘱咐的那些话,阿喻心里啧了声,哪怕是未婚关系,少爷这样撩拨大小姐的心,真的好吗?
    见过少啊,见过大小姐。
    至秀看向他左手拎的食盒。
    阿喻赶紧将食盒打开:大小姐还没用饭吧?这是少爷最爱用的几道菜,正午大小姐走得急,少爷用饭用的不是滋味,想着一定要大小姐尝尝这些美食才行,这不,就吩咐小的为您送过来了。
    花揽桂鱼、红扒鱼翅、酸辣小黄花鱼、春笋炒步鱼、酸笋鱼头豆腐汤
    至秀呆了呆,想到阿喻刚才说的,这是春承最爱用的几道菜,她不由地想笑,这人啊,真当自己是猫了不成?
    她不喜荤腥,呈上来的四菜一汤,倒是香味遮去了腥味。
    阿喻被她这一笑摄了魂魄,差点忘记要说什么。
    饭菜摆了上来,至秀忽觉腹内空空,问:她还说什么了?
    啊?哦哦!少爷还说了,大小姐赏脸用过后若觉得喜欢,万分诚恳地希望您有空去织锦阁三层楼用膳。他一人用饭深以为寂寞,没人陪,无端糟蹋了佳肴。要有大小姐作陪,必能食欲大增,身心通畅。
    阿喻一字不差地将原话说出来,书墨抱着猫听得目瞪口呆,春少爷还挺会哄人,看把她家小姐迷得都昏头转向了!
    至秀没好意思听下去:好了,你且回吧。她说的,我会考虑。
    好勒!您慢用。
    满堂鱼香,苦了白露这只真猫。不好教它糟蹋了春少爷送来的心意,不用人说,书墨就提前揪着猫脖子撤了。
    四菜一汤,坐在圆木桌前,至秀莞尔,拾起长筷夹了块鱼肉,入口即化,色香味美,再抬头,恍惚想到春承呲牙捉弄她的场景。
    大小姐放下长筷,捏了银勺品尝汤的滋味,暗想:春承怪有意思的,拐着弯儿的把秀色可餐说给她听。不就是陪她用饭嘛,花言巧语,好在不是男儿。
    阿喻功成身退,他脚程快,急着给少爷覆命,回到织锦阁,天还没完全黑下来。
    然而织锦阁内灯火通明犹如白昼。春承从猫耳罐捡了粒小药丸扔进嘴里,动作说不出的潇洒,看得一众丫鬟小厮偷偷垂下眼。
    少爷!阿喻兴冲冲走过去。
    送过去了?春承倦倦地挑动眉梢,看起来无精打采:她答应了吗?
    少奶奶说会考虑的。
    会考虑?春承乖巧抱着她的小药罐,坐姿规规矩矩地,一会儿没了声。
    阿喻抬眼看去,果不其然,少爷累得睡着了。
    春家金贵的一根独苗,天生病弱,为了做好那旗袍,少爷竟然还敢熬夜,这不,礼物送出去,人就撑不住了。
    灯光下少爷那张俏脸比昨日看起来还要苍白,他不敢吱声,悄无声息地候在一侧。至多十五分钟,少爷若仍没醒来,自有桂娘抱少爷上楼。
    他是春家世仆,从小伴着少爷一起长大,许是因为少爷病弱,明面上是他们伺候着,待少爷睡了,暗地里的桂娘就会出来。
    桂娘这人说来还有几分传奇,据说是民国以前风靡八府的艳姬,因缘际会学了一身好功夫,国乱时拚死从红尘楼闯出来,受伤倒在长街,被先夫人所救。
    此后多少年,老夫人去后,就是她来负责少爷安危。
    一身黑衣的桂娘面无表情地将人抱在怀,阿喻跟在后头大气不敢喘。
    门被推开,好生伺候着人躺下,桂娘坐在床边一声不吭地守着。
    阿喻不敢进房,少爷意识不清醒时能陪在他身边的都是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或者,冷冰冰的桂娘。
    他坏心眼地想着,少爷喊未来少奶奶常来织锦阁用饭,这要是让少奶奶看到他那些藏起来的小姑娘,哼,不吃醋那就怪了。
    尽管如此,他是绝对不会提醒少爷的,嘿嘿嘿。
    第15章 【1 5】
    三日后,清晨,陪着至夫人用过早饭后,时候还早,许多人家还没开火,至秀身穿白玉兰的长裙,淡声道:走吧。
    书墨抢先一步拎起食盒,食盒里装着大小姐做的药膳。
    阿秀。至夫人不放心地追了出来:见了春少爷记得关心关心他的身体。喊他来咱家玩,未婚男女,哪有像你们这样多少天不见面的?
    至秀习惯了她的絮叨,始终耐心听着,至夫人说了足足五分钟,想了又想,实在不知还能说些什么,看着女儿那张精致白腻的脸蛋儿,顿时心花怒放。就凭阿秀这张脸,春少爷也不可能不喜欢。
    为娘的操碎了心,恨不能押着两人正大光明地谈一场热恋。
    见识过厉云生那样阴狠的纨绔少爷,再看春家大少爷,至夫人十二分的满意。要不是她家阿秀还没满十八岁,早嫁过去,她就无需忧虑了。
    至夫人最后嘱咐着:中饭就在织锦阁用吧,娘就不给你留饭了。
    留人的是她,赶人的也是她,坐在洋车上至秀安安静静想着,前世她从生母那里得到的关心太少,初来乍到,许是受了原身的影响,她待至夫人,怎么也亲厚不起来。
    退一万步说,原身被亲娘打死,这是无可更改的事实。
    骨肉亲情,一笔糊涂账。是好是坏,也由不得她来评判。
    穿过三条街,织锦阁到了。
    清晨的风满了清凉和雾气未散尽的点点湿润,街上行人稀少,然而织锦阁的门已经敞开了。至秀拢了拢披肩,想着很快就能见到春承,那颗少女心不受控制地雀跃起来。
    阿喻打着哈欠从楼梯下来,见了坐在圆凳笑而不语的女子,瞌睡劲一下子散了:大小姐怎么有空过来了?昨天少爷还念叨您来着。
    我来给春承送饭。
    哦,那少爷知道了肯定很开心。
    至秀捏着锦帕犹豫一会儿:她念叨我什么了?
    少爷啊,少爷想小姐了呀。本来昨天是要去府里看小姐的,谁知道半路起风,吹得头疼,桂娘强行带少爷回来,入夜少爷就发了热,折腾到很晚才睡下。
    这至秀抬头看了眼二层楼。
    阿喻极有眼色道:少爷应该起来了,不如大小姐上去喊他用饭?少爷有起床气,除了那些贴身侍婢,我们做下人的都不敢贸然搅扰。大小姐就当帮帮忙?
    好。至秀没再啰嗦,抬腿往二层走。
    她与春承都是女子,况且春承病弱,于情于理她都要亲眼看看才安心。至于旁人有意无意的眼神,她不在乎。
    就是春承不喜欢她,可她在自己心里的位置,谁也取代不了。那是种特殊的情分,微妙的缘分,跨越了前世今生,度过了生离死别,如今的她,抛开那些儿女情长,只盼着春承好。
    房门紧闭,里面未曾上锁,至秀站在门外轻喊一声:春承?
    门很快被打开,桂娘古井无波地看她一眼:至大小姐?
    没料到房间还有外人,至秀点点头:我是。
    少爷还在熟睡,不过,您进去倒是无妨。想来大小姐会照顾好少爷的。桂娘声线听不出起伏,侧身从门绕过,只留她一人立在原地。
    这是至秀第二次来到这间卧室。很快,便从大床看到连日来想念的人。
    春承顶着张巴掌大的小脸睡得正沉,她侧身裹着锦被,俊秀的眉轻轻拧着,像是在做令人烦恼的梦。
    看她脸色苍白,至秀轻手轻脚地走过去,不好坐在床沿,她搬了凳子坐在一旁,手背轻贴在春承额头,体温正常,她悄悄松了口气。
    前世春大小姐身子康健,年少游学,给她一把剑就能大杀四方,能文能武,有足够轻狂的资本。
    病来如山倒,曾经驰骋四海的女公子成了放置高阁的瓷娃娃,至秀不知她是如何适应的。
    有心为春承诊脉,哪料春承胳膊埋在锦被。回眸望了望,房门紧掩,就在她纠结要不要大胆行事时,一只胳膊从被里伸出来。
    规规矩矩的春少爷,裹着厚厚的被子,终于睡热了。
    至秀觉得好笑。
    尤其当看到春承孩子气地扯了扯衣领,一举一动透出来的随性散漫,和她清醒时判若两人。
    只是下一刻,至秀笑不出来了。目光落在那道锁骨,她不敢多看,快速为其遮好那处绝妙的风景,心跳得有点快。
    为人医者,行医问诊求得是一个稳。反覆深呼吸,这才敛容细诊。
    脉象比那日在清雅亭还不如。
    也就是说,春承的身子没有变得更好,反而更差了。
    至秀蹑手蹑脚地为她掩好锦被,余光瞥见那猫耳玉罐,这是春承总爱抱在怀里的小药罐,里面装着药性温和的药丸。
    春家少爷拿补药当糖球吃已不是什么教人惊奇的事,补了这么多年,身子依旧不见好。
    手无缚鸡之力,生得唇红齿白,凛都人都晓得,春少爷不仅是个药罐子,还是个比女人还美的药罐子。
    因祸得福,这么多年也没人会怀疑这人女扮男装。
    她坐在那好一会,耐心欣赏着春承可爱的睡颜,不知过了多久,躺在床上的人慢慢睁开眼:桂娘?
    至秀指尖微动,微笑:我不是桂娘,你看清楚。
    不是桂娘?春承心中警铃大作,睡意散了大半,至秀看得心里微酸,还没开口,就见这人紧绷的弦快速松缓下来。春承好笑地揉揉眼:秀秀,是你呀。
    她放心躺回去,拢了拢被子还想把自己裹成粽子。
    至秀好笑地弯了唇:还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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