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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看来,春承,还真是坏,像是打定主意教她以身相许似的。
    至夫人愁眉不展地坐在女儿对面:阿秀,你倒是说啊,到底到底有没有被春少爷占了便宜?你和他你们
    没有。至秀回过神来:我和她清清白白,但她为人颇有担当,是我见过最有担当的。她说过要护我,所以才会口不择言说出那番话。只是
    她顿了顿:娘,若她不愿,咱们还是不要逼她为好。
    什么叫做逼他?!至夫人瞠目结舌:众目睽睽那些话他说都说了,人言可畏的道理你不是不懂,他若不娶你,你你岂不是成了弃妇!
    弃妇。至秀眸光轻颤。
    不管你们有没有夫妻之实,拜堂成亲的话众人都听到了,他不来娶你,做什么要来招惹你?
    可我不想再来为难她。
    情急之下至夫人自动忽略那个再字,她问:若春少爷肯来提亲呢?
    那我就嫁。
    这话不假思索地说出来,至秀只觉耳根都在发烫:娘,我先去沐浴了。
    至夫人由怒转喜:好,好,快去吧。
    人离开后,她仔细回想着春少爷看向阿秀的眼神,越想越觉得这事有谱。她是过来人,哪怕春少爷当下对阿秀并无男女之情,可所有的男女之情,不都是从爱护开始的吗?
    今日那阵仗,春少爷都愿护着阿秀,平白无故,他为什么要护着阿秀?还不是因着在意?最起码,不讨厌吧!
    阿秀生得好,常言道日久生情,至夫人长长地松了口气,她就安安生生坐在家里等着春家上门了!
    如今外面传得沸沸扬扬,春家若不上门,那便不是要结亲,而是要结仇了。上赶着护着阿秀的是春少爷,总不能刚把人从狼窝救出来,就放任人身处舆论漩涡吧?
    春家父子来得很快。
    至秀刚从浴室走出来,头发来不及擦,就见丫鬟兴冲冲跑过来:小姐!春少爷来了!
    春承?
    热意上涌,她眼圈微红,清清淡淡地笑了。
    如松堂。春老爷精神焕发地坐在那说明来意。
    春承候在一旁,一身雪白长袍,戴着金丝眼镜,不言不语的模样透着矜贵带来的淡漠,至夫人无意瞥了眼,越看越满意。
    哦,是了,我家阿秀还没到法定年龄
    订婚?好,那就先订婚。她笑了笑,慈爱地望着春承:不知春少爷如何想的?
    春承抬眸,指节微弯提了提眼镜:我?我自是乐意和秀秀订婚的。两年而已,我等的起。
    这话说到了人心坎,看出少年人存在眼底的意动,至夫人笑道:好了,年轻人总要和年轻人在一起,莫要陪着了,去寻阿秀吧。想来,春少爷文雅知礼,阿秀会喜欢的。
    文雅知礼?啧。她又不是男人,更搞不大秀秀肚子,操心什么呢。
    春承笑得像只小狐狸:多谢伯母。
    下人领着人往后院走,没走一会儿,正巧和迎面走来的大小姐碰头。视线相对,至秀看着那人一脸笑意,害羞地低了头。
    秀秀。春承轻声道。
    春少爷。
    春承不满地挑了挑眉:喊什么春少爷?
    至秀站在那矜持地笑:可是,总不能仍喊你春大小姐吧?
    看着两人在那眉来眼去,书墨识趣地带着人走开。
    明媚的光洒在午后静谧的院落,两人坐在清雅亭欣赏着后花园美景。有太多话藏在心里,反而不知该说哪句。
    短暂的沉默,春承手指点在青石桌:在想什么?
    想我们之间的缘分。
    至秀没想到就这样把心里话吐了出来,好在春承很自然地接道:嗯,前世今生,是挺有缘分的。那这次,你是心甘情愿的吗?
    喜堂之上,拜堂在即,这人口口声声问她:你愿意吗?
    而今再问,至秀笑得天真烂漫:嗯,愿意。
    真愿意?
    这还能有假?
    故人隔着时间、空间重逢,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春承感慨道:想不到,再来一次,你还要嫁给我。
    你你不愿意吗?至秀怔怔地看她。
    我?春承没忍住凑近她,手捏着至秀下颌,仔仔细细瞧着:我当然愿意。我说过要护着你的。
    突然的肌肤之亲,惹得这位名门小姐很快红了脸:春承,你和以前不一样了。
    有吗?是变得好了,还是坏了?
    至秀掩唇笑了笑:这样子的你,更像十三岁那年的你。
    十三岁那年?
    对,十三岁,你在云华山下救了我。
    看她一脸茫然,至秀下意识嗔恼:你怎么还没想起来?你答应过我会努力想起来的!
    这个春承撑着下巴看她:秀秀,你这是在冲我撒娇吗?
    才没有!你不要乱想。我只是至秀清声道:我只是看到你,太开心了而已,并不想撒娇,也没有撒娇。
    秀秀,为什么要一本正经的解释啊?
    嗯?不理我?春承坏笑着看她:不理我,那我可就走了?
    别走。至秀拉着她的衣袖,似乎很怕人跑了,我我有事要问你。
    春承再次坐下:何事?
    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一个月前睁开眼醒来,我就是春家少爷了。
    一个月前?那就只比我提早半月。至秀惊叹道:那你融入的很好,比我厉害。
    无妨。春承摸了摸她的头:有我帮你,你也能很快融入这异世。有你在,我也不算孤身一人了。
    你这一世担心隔墙有耳,她凑过去小声问道:还是女儿身吗?
    你希望我是吗?
    这、这哪是我怎么想的问题。你是的话,我自然开心,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女子,若你忽然成了男儿,我反而不习惯。可你若不是男儿,女扮男装,肯定很辛苦吧?
    这种被人心疼的感觉一下子击中了春承的心,她笑容柔软,收敛了那些刻意装出来的吊儿郎当,认真道:秀秀,我是女子,我还是我,并没有很辛苦。
    你还是你?不知怎的,听到这句话的至秀觉得万分感动。
    但她知道,重活一世,有些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比如,健康。
    她眨了眨眼,眼角的湿润很快消去:春承,把手给我。这一次,我一定能救你。
    第10章 【1 0】
    我没想过会在那样的场景遇见她,但遇见,就是遇见了。
    命运给出的偶然常伴随惊喜和生命不可承受之重,而她一如既往用瘦弱的双肩为我扛起沉重担子,使我抬头,得见明净晴空。
    在我的预想里,纵使要见她,也该在阳光明媚的午后、露水初凝的清晨,可当她出现了,我心底感叹:那是最好的时候。
    她孱弱贸然地闯进来,脸色苍白,指尖颤抖,长刀递出的一瞬,满堂人影,无人比她更强!
    我知道我是雀跃的、狂喜的、甚至落魄的。
    可在她面前,颜面不再重要。毕竟重逢已是最好的馈赠。
    我想和她重新开始。
    这,又算不算再续前缘?
    书房的门紧紧掩着,深夜,白炽灯散发着明亮的光。坐在桌前写下最后一行字,至秀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安定。
    重逢后的忐忑存疑被温柔安抚,想起白日坐在清雅亭和那人说笑的场景,她眉眼弯弯,顷刻笑意再次敛去。
    春承的身子太差了。好在,还有她。
    至秀捏着钢笔在本子写写画画,圆润的笔锋在纸上淌出一道道深蓝墨痕。
    笔是春承送的,作为见面礼,也因着这根钢笔,她才想起入夜写下这段心理路程。
    人的情绪总需要自我梳理,她明白春承的好心。但她不会因为一时疏忽为他人带来麻烦。
    写好的纸张被整齐撕下来,眨眼被火舌吞没化作了灰烬。至秀望着火盆里残存的灰,那些话在心里兜来绕去,她顾自笑了笑,就这样,从上辈子新过门的正妻,成了她的未婚妻。
    缘分真得很奇妙。
    书房的窗子被打开一扇,气味很快散出去。
    清晨,素来以繁华著称的凛都从昏睡里醒来,春家同至家的婚事被推上日程。订婚宴办得很热闹,两家长辈和和气气地齐聚一堂,来捧场的人很多。
    凛都数得上名号的世家来了大半,即便有事不能亲身前来的家主,自有家中嫡长的少爷出面。礼多人不怪,再者,众多年轻子弟围在名流堂看了至家好一通热闹,没有像样的致歉,这事说不过去。
    至家落魄了,可春家如日中天。如今两家结为姻亲,春家的家业往后都是留给春少爷的,至家小姐做了春少爷未婚妻,两家俨然成了一家,惹不得。
    忙忙碌碌,待至秀适应了某人未婚妻这身份,早春的寒凉已经过去,属于春天的温暖轰然降临。
    凛都多草木,推开窗子,入目便是盎然鲜嫩的绿。
    书墨端着清水伺候小姐梳洗。
    日薄西山的至家有了春家这样大的靠山,几乎可以在凛都横着走。天降鸿福,至夫人最近乐得清闲,时常出门约了哪家贵妇打牌。
    至家大半部分的产业交由春家代为打理,为此春老爷特意拟订了契书,以安人心,也省得有人说道。有契书在,至夫人更是放十二分心。打牌之余,犹不忘催促女儿多往春家走动。
    未婚关系,哪怕亲密一些,旁人也说不上什么。
    巧就巧在订婚宴过后春大少爷便忙碌起来。
    整日看着大小姐气定神闲地坐在家中翻阅医书,书墨心里干着急。
    小姐,今日,要去春家吗?
    去春家?至秀净面过后轻忽笑了起来:你这丫头,又在操心什么?
    当然是操心大小姐和准姑爷的感情问题啊!
    书墨心直口快,抬头便见小姐微微红了脸。话都说了,她索性说得再明白点:
    今时不同往日,那些世家少爷小姐不都喜欢自由恋爱嘛,两个人在一起总要有一人主动,春少爷身子骨单薄,连日忙着店铺的事,小姐身为未婚妻,哪能不闻不问?
    不闻不问?至秀坐在桌前刚要打开医书,听到这话忍不住蹙眉:我看起来不够关心她吗?
    是啊。书墨叹息道:春少爷爱吃小姐亲手做的药膳,可每次药膳都是奴婢送过去。半个月了,未婚夫妻却连个面都没见过,不知情的,还以为
    以为什么?以为我和她闹矛盾了?至秀文文弱弱的名门大小姐,说起话来温柔如水,一身书卷气。
    书墨胆子更大了几分:难道小姐对准姑爷就真的没有一丝情绪?
    至秀垂眸,指腹微捻掀开医书,书页之上密密麻麻写着簪花小楷,尽是她为医案做的批注。
    她默不作声地开始看书,书墨不敢扰她,轻手轻脚地沏了香茶放在桌旁。
    至秀一本正经地端坐窗前,往常最喜欢看的医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心里去。当真没有一丝情绪?她下意识咬着唇角,心道:怎么可能没有情绪?
    她想念春承。想见她,想和她说话。而春承那日也答应过要陪她适应此间天地。可一转眼,订婚过后她再没等到春承入府。
    一日日精心做了药膳遣书墨送过去,她虽没有日日写信嘱托,可那药膳做得不够好吃吗?她的心意全在那一蔬一饭,春承尝过了就会知晓,她心里念着她。
    尝是尝了,一口汤都没浪费,吃光了她悉心做的药膳,春承半个字都没留给她,更别说上门了。
    她想春承,她也恼春承。哪怕没有前世今生那些纠葛,仅仅是作为病人和医者,春承撑着病歪歪的身子忙碌生意,委实不够爱惜身体。
    春承越是如此,她越心忧。病弱身子根本扛不过虎狼之药,哪怕补药也得温温和和地慢慢调理。
    这些天她足不出户,净耗在医书上了,倒是钻研出了不少东西。乍然被书墨提醒,至秀慢悠悠地合上医书:准备一下,我要出门。
    嗯?小姐要去哪里?
    织锦阁。
    织锦二字招牌,是十三岁的春大少爷留洋归来后一手创办,春承不仅完美继承了原身记忆,还将她的满腹学识发挥到极限。
    织锦阁做的是高端服饰生意,主打旗袍、丝巾,最得凛都那些千金小姐喜爱。除却爱那些旗袍、丝巾,她们最爱的,还有那位不苟言笑看似漠然无情的春家少爷。
    三层楼的织锦阁,称得上春承个人私产,更是她用来自我磨砺的第一块磨刀石。
    成家必然伴随立业,她与秀秀订婚,再过两年便要结婚,且不说春家那副家业,就这两年,她想好好打理织锦阁。
    给未婚妻买一些小玩意,讨人欢心的事,总不好还用家里的钱。
    身穿长袍戴着金丝镜框的春少爷杵在人群异常显眼,莺莺燕燕萦绕在旁的声音搅得她神色微冷,正想着如何脱身,身边的随从小心翼翼地喊了声少奶奶。
    春承抱着药罐子的手险些一哆嗦,抬头就见温温柔柔的少女似笑非笑地望着她。
    至秀今日出门特意穿了点缀着蕾丝边的淡蓝长裙,锁骨坠着一枚圆润通透的珍珠,细腰不盈一握,露出小截玉白的小腿,眉眼秀美端庄,浑身透着股子干净清爽的气息。
    秀秀?春承眸光在她身上绕了几个来回,最初的惊艳后她快步走过去,沉郁的眉舒展开:你怎么过来了?
    我不能来吗?柔柔软软的嗓音,细腻流转,至秀轻抬下巴:春少爷看来很受女孩子欢迎,我来,没打扰到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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