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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说她非我不娶(GL)——梦里呓语(82)

    仿佛她的目光能跨越千山万水,能够冲破一切阻拦,去寻找她死去的、毕生的爱人。
    时过境迁,转瞬百载。
    一代名琴九霄环佩经过了数百载的兜兜转转,终于从乌扎卡族圣女的手中,物归原主;峨眉派终于等到了前来索求杜抱琴遗物的门主,百年未曾现于世间的天魔妙音,终于在塞外发出了惊天撼地的逆旅第一声,以此来告慰冥冥中的杜抱琴在天之灵。
    当年被不能接受现实的史官和大臣们强行隐藏起来的历史,终于在蜀地机缘巧合之下落入杜云歌手中的画作、在手稿上不同字迹的批注里、在当年杜抱琴有意传出去的歌谣中、在杜云歌的细心留意下被揭开了个口子。
    抽丝剥茧,细细追寻,七绝峰下的山洞终于被发现。一切就像个首尾相接的环,最终走了一大圈回来之后,物是人非,欲语泪先流。
    人人都听说过天魔妙音,甚至连妙音门的命名都是从天魔妙音里化出来的。即便后来失传近百年,可是在江湖武学的排行榜上,天魔妙音依然能够牢牢地占据排行榜的首位,多年来一直不肯往下挪半步。
    可是又有谁知道,在初代妙音门门主杜抱琴留下的手稿中,第三首曲子、也是最后一首,其实真的没有任何弹指破敌,乐声伤人的功效呢?
    那只是一首很普通的曲子,普通得让人悲伤。
    已经走了的人,是永远都等不回来的。
    杜云歌长长呼出一口气,将手中的曲谱摆在九霄环佩之前,敛袖抬手,对着七绝峰的方向拜了拜,喃喃道:
    杜抱琴门主,我敬你一曲。
    薛书雁虽然不精于琴棋书画之道,但跟在杜云歌的身边久了,多多少少还是会那么点儿的,要不杜云歌也不会放心地把收拾琴室的任务交给她了。
    可她定睛一看,杜云歌眼下正在弹奏着的曲子,说是琴谱上的,也终究不太像;可是又有很多地方都有着极其微妙的相似之处,想来应该是她自己新谱的琴曲,一气呵成,宛如天然,丝毫没有半点的滞涩感。
    香烟缓缓,琴声泠泠。她略一合眼,便只觉心境开阔,真气流转愈发通畅。
    杜云歌按着琴弦,低声道:悲歌可以当泣
    马上就要演奏到最后一段了。在杜抱琴原作的悲歌里,这是最苦痛、最绝望的一段,甚至只是看一眼,就觉得映入眼帘的琴谱,尽数由字字句句的血泪凝结而成。
    可杜云歌手下一转,连变五音五阶,宫商角徵羽尽数逆转,拨弦按琴间,硬生生地把这最黑暗的末段,给修出了一点希冀的、未绝的火花来
    就好像在无穷尽的黑暗里,终究还是会有一束光照过来的。
    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年轻的妙音门门主垂眸敛手,长叹一声,隐隐间竟有些悲悯的意味了:
    远望可以当归。
    眼下正在凝神细听的薛书雁,和心有所感于是操琴而奏的杜云歌谁都没能想到,这便是后来令妙音门彻底站稳了中原武林第一门派的天魔妙音第四首,当归的雏形。
    如果说杜抱琴是开创了天魔妙音这一武林绝学的人,那么杜云歌便是将其成功发扬光大的人。
    之前的天魔妙音对修行者的要求极高,如果没有天资的话,甚至连来摸一摸天魔妙音门槛的资格都没有;但是这首当归一录入妙音门的曲谱,并经杜云歌之手遍传天下之后,人人都不得不对妙音门的这一举措心悦诚服:
    但凡是心神宁和之人,便能够演奏第四首的天魔妙音。
    这首琴曲比起区区一音便能令人走火入魔的逆旅不同,比起能够令最不通音律的人也能潸然泪下的悲歌不同,与能够调理内息的归雁更是大大不同:
    它专治内伤,能医走火入魔,甚至对普通人也有效。
    可以说有了会弹这第四首天魔妙音的琴师在,那么就约等于多了一条命;可是如果是将琴师威逼胁迫利诱而来的,便无论如何也不会有这个效果;而且比起那些自学的、或者随大流学了这首曲子的人来,肯定还是妙音门自家的弟子更加专精一些。
    人都是这个样子的。如果一辈子都没有接触到某种事物的机会的话,那对它可能也不会有什么需求,更无法分辨出它的真假好坏;可是一旦这种东西随处可见了的话,那么就很容易能够分辨出它的质量来,甚至会主动去寻求更完善的、更好的东西。
    长此以往,妙音门的地位便愈发水涨船高。而在这个关头上,妙音门拿出了当年的楼西月和杜抱琴的轶事、要为两人修正史书功名,另立合葬的衣冠冢,便再也无人反对,甚至人人赞同,生怕让妙音门一个不高兴,从此再也不让弟子们下山,无人能奏一曲完整的当归,那该怎么办呢?
    或许当年杜抱琴创下天魔妙音的时候,最后也没能想到,这竟然是让她的夙愿时隔多年终于如愿以偿的利器罢。
    次年元月,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作天魔妙音第四首当归。
    同年,妙音门门主杜云歌声名鹊起,江湖百晓生将其与薛书雁并列为群英榜之首。二人勠力同心,同心同德匡扶妙音门,定杜晚为下任门主,声震海外,名至塞北。
    江湖之远,庙堂之高,妙音门的势大终于也影响到了朝廷对江湖人士的态度。可是与之前纯然的忌惮不一样了,眼下妙音门的手里握有当归,有着足以和整个朝廷坐下来谈话的本事。
    再次年,北地云家、蜀地夏家平反,云家嫡子云守义流落塞外多年,护九霄环佩完璧归赵,得获封忠信将军,与施氏一并入云家祠堂,受千秋供奉。
    妙音门冬护法云暗雪、夏护法夏夜霜乃两族遗孤,领受皇恩,下忘忧山复兴本家。十数年后,香火渐旺,二人复还忘忧山,终身再不曾下山半步。
    此后千百年间,人人皆知中原第一妙音门。
    琴声渐止,可杜云歌半晌之后也没有起身的迹象,薛书雁不得不凑过去,握住了她的手,低声唤道:云歌。
    杜云歌这才从方才的心神激荡之下回过神来,无数想要说出口的话语在此刻簇拥在了一起,挨挨挤挤的,都想在第一时间冲出口;可是最后她启唇之时,最终也不过同样低声唤了薛书雁的名字而已:
    书雁。
    她们双手交握在一起,杜云歌合上眼,恍然间只觉跨越万水千山,兜兜转转,这个人竟然还能在自己身旁
    同去同归,果真圆满。
    感君江湖夜雨,我还以桃李春风。
    ※※※※※※※※※※※※※※※※※※※※
    整理一下所有人的名字来源:
    杜云歌/杜抱琴:抱子弄白云,琴歌发清声。
    薛书雁/楼西月: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杜婵娟: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杜晚/云依水:断云依水晚来收。
    凤城春:借得山东烟水寨,买来凤城春色。
    夏夜霜:风吹古木晴天雨,月照平沙夏夜霜。
    秋月满:相逢秋月满,更值夜萤飞。
    秋云归: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云暗雪: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秦珊珊: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
    何蓁蓁: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接下来的番外是秦珊珊的单人单恋番外,秋云归单恋夏夜霜的番外,凤城春和杜婵娟的番外,还有楼西月与杜抱琴的番外,除去后两个有转世之外所有的此生都是BE,请谨慎购买。
    第97章 番外秦珊珊
    人和人总是不一样的。不管是实打实能够感受到的性格, 亦或者是更加玄乎一点的未来的命运什么的, 哪怕两人之间有着亲缘血脉的牵系,最终还是会走向不一样的路途, 迎来各自截然不同的人生
    这点秦珊珊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到了。
    她生来就乖巧又懂事,还出身高贵, 是名正言顺的乌扎卡族的圣女。据说族里的大人们光是在当年给她起名的时候,就正儿八经地讨论了三天三夜, 最后慎重地挑选了玛依拉这个名字给她,意思是草原上最美的香花。
    秦珊珊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她要做就要做最好的那个,草原上最美的花朵算什么?要又美又香才是顶顶的好呢。
    她生来就是这么个性子, 所有的事情都要压人一头,争强好胜得让人完全不想攫其锋芒;再加上她又是乌扎卡族的圣女, 还真没多少人敢跟她对着来,所有的好东西都要被捧到她的面前任她挑选。
    时间一久,秦珊珊便悄然间养成了个说一不二的性子,总觉得普天之下的好东西都应该是自己的, 如果不是,那也没关系, 只要动手抢过来,抢到自己手里, 那么这也就是自己的了。
    所以后来, 秦珊珊在知道自己突然多了个胡人和汉人混血的亲眷之后, 内心其实是非常不乐意的。
    胡人的部族概念更重一点, 这个素未谋面的表姐打小就没在族里生活过, 秦珊珊也就跟她亲近不起来;而且这位表姐还要跟她生活在同一个帐子里,这不就意味着以后哪怕是为了面子问题,自己的好玩的好吃的也得分给她一半么?
    不过哪怕她心里的小算盘都打得震天响,也没在面上表现出多不喜欢薛书雁来,最多就是在看见族里的那些特别排外的家伙们欺负薛书雁的时候,完全漠视就是了。
    这不能怪她,委实是胡汉两族的相处日渐水火不容,就连秦珊珊自己都不太喜欢汉人呢。
    她一直觉得汉人不过是被秦皇建立起来的长城保护在里面,白白地占着这片水草丰美的土地的羊群而已。什么仁义礼智信,什么君子六艺,什么道德伦理,全都是那群腐儒用来掩饰自己的懦弱的借口罢了!
    直到那晚,乌扎卡族内乱,薛书雁一身是血地护着她仓皇奔逃了出去。
    两人的身量小,武功底子又好,沿途一路走来,只要把两人过分突兀的胡人特征遮掩住,便总有好心人愿意施舍一点闲钱,或者给一点食物让两人得以果腹,就这么一路磕磕绊绊地来到了中原,上了忘忧山。
    秦珊珊对此很不解:你为什么要救我?我之前对你可不算多好。
    哪怕都到了这个相依为命的地步了,薛书雁依然摆着那张从没什么明显表情的脸,说出来的话都像是在数九寒天里从屋檐上砸下来的冰棱子一样:
    我知道,你放心,我也不喜欢你,我是会记仇的。
    但你是乌扎卡族最正统的圣女,如果真的想要报仇雪恨、回草原去的话,你是唯一的正统。
    啊,正统。
    按照汉人那边的儒学正统,对这一套东西再推崇不过了,秦珊珊这才终于体会到了一点汉人的好处。
    那我们为什么要上忘忧山?秦珊珊素来都是被锦衣玉食地伺候着的圣女,陡然让她这一路奔波颠沛,早就一只脚都跨进鬼门关、剩下的另一只脚都抬起来,随时准备也迈过去了,但是为了保持清醒,她依然在强迫着自己维持最后的神志,问道:
    你跟这里的人有什么交情不成?
    薛书雁背着她,迈上了妙音门的第一阶台阶:完全没有。
    但这可是妙音门。
    宽阔平整的青石阶一眼望去望不到头,就这样绵延不绝地隐没在了崇山峻岭和浩渺的云烟里。秦珊珊半昏半醒间,终于发现自己之前的思想好像委实过分狭隘了一些:
    原来汉人的那套礼义道德,果真是有可取之处的。
    这不是懦弱,也不是逃避,而是泱泱大国一统九州、君子之德遍及四海之下,历时多年的沉淀,是人性里最好的东西的集合。
    这种集合使得无数受苦的女子终于敢挺直腰板站起来,反抗素来的以夫为天的教条;也使得年幼的薛书雁哪怕人生地不熟,一样能够千里迢迢投奔妙音门。
    而这些东西,都是常年生活在马背之上,用刀剑说话,靠劫掠和游牧为生的胡人,再过多少年都积淀不下来的好风骨。
    当秦珊珊生死不明地昏倒在妙音门门口的时候,她依稀还能听见薛书雁在那扇门前一字排开、眉目凛然的四位护法的面前狠狠地叩响了头,声音响得让秦珊珊都觉得自己额头有些痛了,也不知道是错觉还是发病所致:
    素闻妙音门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今贸然前来求援,乌扎卡族圣女生死只在旦夕,还请助我们一臂之力!
    可薛书雁都为秦珊珊做到这个份上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也不见多缓和。
    薛书雁是个面上不显可心里特别会记仇的家伙,秦珊珊则是内心有愧,可又觉得薛书雁毕竟是个混血,所以她的这点有愧,就被稀释了又稀释,变成了这样的想法:
    若以后我掌管了乌扎卡族便什么也不和表姐抢就是了。我最多就做到这一点。中原里好像有个词是专门为这样的人准备的来着,怎么说?哦,对,忠臣。
    这是见了什么好东西,都想死死握在自己手里的秦珊珊能做出的最大程度的退让和感激。
    然而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人算不如天算。
    在妙音门里看到年幼的杜云歌,怯生生地从四位护法的身后探出头来的那一刻起,当时还叫玛依拉的秦珊珊就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里咯噔一声响。
    而且她很清楚,这种感觉可不是什么重病未愈导致的,她就是很单纯地看中了杜云歌的这张脸:
    完了,她怕是要说话不算话,再跟薛书雁抢上这一次了。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没能抢得过薛书雁,也是最后一次。
    就这一次,终究还是成了她心里无论如何都越不过去的一个槛。
    四位护法想要把这两位乌扎卡族的外人留下来的原因很简单:
    往远了说,杜云歌需要一个帮手,一个无依无靠、只能听从妙音门门主指令,身手高强忠心耿耿的帮手。
    乌扎卡族的圣女最终还是要回到草原上去的,这就不说了;但是她身边的那个混血可真是在合适不过的人选了,就算是云暗雪本人也不能拍着胸脯保证,这个年纪的自己,可以在带着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累赘的前提下,从塞外一路行来忘忧山,还什么大事儿都没出,最多只有点皮肉伤。
    往近了说,杜云歌需要几个同龄的、能带给她新鲜感的玩伴。
    于是秦珊珊和薛书雁便理所应当地住了下来。在夏夜霜的调理之下,秦珊珊没过多久便完全好了,便跟在她一眼相中的杜云歌身边跑前跑后,满嘴的甜言蜜语把杜云歌哄得那叫一个开心,毕竟秦珊珊要是真的很想讨一个人的喜欢的话,她往往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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