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杜云歌刚刚张口欲喊薛书雁进来的时候,就感觉鼻间传来了一阵极其幽微的、动人的清香。她心知不好,因为江湖上的那些手段她也是听说过的,说是药性越强烈的吸入性的迷香等物,闻起来也就越好闻,只有这样才不会让那些被坑害的人在第一时间就心生警惕。
然而再怎么警惕也没用了,迷香的药效已经完全发挥了出来,果然药性是强得很的那种货色。杜云歌只来得及往那人捂住她的口鼻的手上狠狠咬了一口,便失去了知觉,一头就栽进无边无际的黑暗里了。
第44章 圣女
杜云歌再次醒来的时候, 是在某种颠簸不止的感觉里睁开双眼的。她还没来得及完全睁开眼看下周围, 自己眼下究竟置身于哪里呢,就听见从旁边传来了个带着满满的笑意的、像是祭灶用的麦芽糖那么甜的说话声:
可算是把你给偷出来啦, 小门主。
这个声音跟杜云歌在梦里听到过的那个胡人少女的声音莫名相像,只是眼下这人说的是一口纯正的官话,丁点的口音都没有,倒让人有点不敢相认了:
想从那个煞风景的家伙手里把你弄出来还真不容易, 连我最后的一点迷魂香都用完了也没能把她给彻底放倒。这家伙怎么就这么穷追不舍呀, 跟在咱们身后跑了好远才彻底晕过去。
杜云歌被这人的声音和这段话里过分多的信息量给惊得彻底醒了过来之后, 才发现自己眼下正置身于一辆马车之中。这辆马车不管是从内里的构造来看还是从挂着的帘子上的花纹看,全都不是中原的物事的感觉,就连垫在她身下的都是羊毛织就的毡子。一般除了那些种不出棉花也养不好蚕的塞外胡人,没人愿意用这个, 因为太糙了不说,还隐隐带着股膻味。
然而眼下她手里握着的,却是好一片柔软的、洁白的羊毛毡, 丁点儿的怪味没有,要不是杜云歌素日里用惯了绫罗绸缎, 还真认不出来这竟然是用羊毛织成的。
也就是说, 这个把她给从天在水掳走的人,定然是个胡人, 而且还八成是个什么部族里的、身份不低的家伙。而妙音门久居忘忧山上, 素来不问世事得很, 连上山了的弟子都不得再跟山下的人有什么牵扯, 怎么会突然来了个专门针对她的胡人呢?就算在杜云歌刚刚做过的那个梦里,妙音门曾经对当今草原上一等一的霸主部族乌扎卡族伸出过援手,可那也是多少年前的陈年旧事了,乌扎卡族理应对她们感激都来不及呢,又怎么会做出这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来?
就在杜云歌还在那里苦苦思索的时候,从一旁伸出了一双手,轻轻捧住了杜云歌的脸,把她转向了自己的方向,那个声音又笑道:
小门主,别看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啦。
来看看我呗,怎么,我不比那些东西好看么?
强龙不压地头蛇的这个道理杜云歌还是懂的。即便妙音门在中原武林里是数一数二的名门正派,无人敢攫其锋芒,但是既然眼下她落到了胡人的手里,那自然还是不要跟人杠着来的好,肯定暂时只能人家说什么,她就做什么,更何况这个要求也不是那么的过分呢?
于是她乖乖地顺着这股力道转过了头去,终于看见这位胆敢从老虎口中夺食、从薛书雁的手底下抢人的勇士长啥样了:
果然就像杜云歌猜测的那样,这是个胡人,还是个长得委实不错的胡人姑娘。
她的眼睛很大,眼尾却又有那么丁点的下垂,便衬得那双睫毛长长的黑色的眼睛愈发有种浑然天成的妩媚感。这种多情的、风流的感觉深入骨髓,再加上她眼窝又深,还是副纯正的高鼻深目的胡人模样,连头发都带着点棕褐色的感觉,便让人有种先入为主的,这是个多情却又没心没肺的人的感觉了。
这位胡人姑娘伸手捏了捏杜云歌软乎乎的脸,还没开口呢,脸上就又带了点笑意出来,想来未语先带三分笑应该说的就是这样的人了:
小门主,看呆啦?我好看么?
杜云歌思考了一下,觉得不管是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还是本着实话实说的原则,面前这姑娘都足够称得上漂亮虽然不能跟她相比,更不能跟她的薛师姐相比,但是说一句人上之姿还是可以的便点点头道:
好看得很。
这姑娘终于心满意足地放开了捏着杜云歌的脸的手。然而杜云歌本来就生得细皮嫩肉的,以往冬天还在忘忧山上的时候,要是出门忘了往脸上擦点面脂,便有被风吹得皲裂的危险,这姑娘还没怎么用力呢,杜云歌的脸上就留了块通红的印子下来,委实可怜又可爱得很,让这刚刚还在跟杜云歌调笑的胡人姑娘一下子就慌起来了。
她下意识就伸出手去,想上手给杜云歌揉一揉脸,把这个不小心留下的印子给赶紧散去,但是又怕没掌握好力度,要是一不小心给这红彤彤的印子上再加一层,那就委实不好看了,于是那只手便尴尬地停在了空中,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的,半晌后她才小心翼翼地戳了戳杜云歌的手小声道歉:
我不是故意的呀,小门主,你可千万别怪我,等下给你找点药膏子擦一下就好啦。
杜云歌心想这人怎么这么容易自来熟呢,搞得好像她们之前就认识了很久一样,但是她想是这么想的,可面上不敢展露出分毫来,只得客客气气地回答道:
我没事的。
她想了想,又问道:既然阁下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却又如此行事,那请问是阁下的部族和我妙音门有什么算不清的恩怨么?还是阁下急需银钱,所以不得不出此下策?若真是如此的话,还请讲来听听,我好歹也是一派之主,在这些方面还是能说得上话的,不必致使阁下如此劳累。
可未曾想她这一句话出来,直接就把对面的这位胡人姑娘给搞懵了。她睁大了那双特别好看的、多情的黑色的眼睛,认认真真地把杜云歌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往杜云歌的身边又靠得近了点,低声笑问道:
怎么,原来小门主是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完全把我给抛到脑后去了?哎呀呀,这可真是怎么说的来着?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啊
她说话间的热气喷吐在杜云歌的耳畔,有种如兰似麝的感觉,而且还故意把最后一个音给拖长了,搞得像唱戏一样九曲十八弯的,媚气横生得连巅峰时代的何蓁蓁都不得不甘拜下风,可是杜云歌却硬生生从这不太正经的腔调里听出了点真心实意的难受的感觉来,便心下一惊,想道,坏了,这人可能还真的是她的熟人。
怕还真好巧不巧地是那个在她的梦里、面目模糊不清的小姑娘。
只是她好容易从阎王爷手里捡了条命回来,作为死而复生的代价便少了不少小时候的记忆,可是这种事情又不好告诉别人,除去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惯常考量之外,就算她说,怕是也没多少人会信的,便只能含糊道:
我不记得你了。
我说嘛,只是数年不见而已,为何就使得门主与我生疏至此。然而来自杜云歌的含糊不清的应答却好似给这姑娘吃了颗定心丸一样,她松了口气笑道:
只是不记得了的话那还好。
杜云歌心想要是这都只不过是还好的话,那到底什么在你的眼里算是不好,结果她想着想着,一不小心就顺嘴把这句话给问出来了。
只听那姑娘轻笑一声,随即相当自然地伸出手去,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
如果门主是因为和那个冰块脸凑对儿了,为了避嫌才不理的我,那我才要伤心呢。
杜云歌差点就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是的是的我们是凑对儿了你快走吧我才不想理你呢,就看见这姑娘伸手往窗外比了个手势,外面驾着马车的人便在空中抽了个响鞭,马车竟然就这样渐渐地停了下来,看来是要找个地方住宿了。在这渐止的颠簸里,她笑道:
若果真如此那也没办法,反正小门主的人啊,我是一定要抢走的。就是抢起来难了点而已。
她说着这话的时候分明在对杜云歌飞着潋滟的秋波,杜云歌却感觉背后出了一阵薄薄的冷汗,都把她的中衣给浸湿了:
这姑娘刚刚的那句话是说真的,半点说笑的意思也没有。
这可就吓人了。
一个人在说着要拆散一对恩爱眷侣这样的话的时候,都能面不改色得一点负罪感都没有,最多也就是感叹一下无非就是抢起来有点难,可见所谓的恩爱之情和世间的这些伦理纲常都束缚不住她,那么究竟还有什么能让这位姑娘的行事变得有迹可循呢?
马车停在了一家客栈的门口,这姑娘也不欲就着这个问题深讨下去了,便对杜云歌伸出手来,笑道:
来,小门主,我扶着你下车。
杜云歌把手递给她的时候快速地感知了一下,发现这姑娘的手心和指肚全都跟她一样,细腻得很,便心中稍定,因为一般来说有着这么双手的人多半在兵器上不会特别擅长,就像她一样,哪怕天纵奇才的薛书雁手上都有不少茧子呢。等薛书雁追来救她的时候,只要给她一把剑,两人便能双剑合璧,把这位胡人姑娘给一举擒下了。
然而这位胡人姑娘对自己即将面临的、来自妙音门这俩人里外夹击的处境是半点预感都没有。在她的心里,杜云歌还是那个别人说什么她就会信什么的傻姑娘,被她这大棒加甜枣的套路给一套搞下来,还不是要对她服服帖帖的么?再好言好语地劝几天,把人给拐回塞外去,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么?
她扶着杜云歌下车的时候突然又问道:如此说来,门主是不清楚我的名字的了?
杜云歌心想我要是知道那才有鬼了吧,表面上却依然乖巧地点点头,就好像她还是上辈子的那个浑浑噩噩、见一个人对她好她就要什么都信回去的傻姑娘一样:愿闻其详。
这位胡人姑娘不疑有他,便毫无隐瞒地坦诚相告了:
我的汉人名字就是秦珊珊,胡人名字是玛依拉。
不过自打我来到中原以后,便很少有人叫我这个名字啦,你也亲密一点,叫我珊珊就可以。
杜云歌一脸震惊,简直都要怀疑是不是自己刚刚听错了什么:你说你叫什么?!
秦珊珊看她反应这么大,便难免有些心里泛酸,心想你的薛师姐也是胡人,为啥就没见你这么大反应呢。不过美色当前,哪怕是美人的震惊的脸,也别有一番韵致,便耐心地把自己的名字重复了一遍,还有意无意地加上了自己的部族和地位,也不知道是在炫耀给谁看:
我的胡人名字是玛依拉,是大草原上的乌扎卡族的圣女杜门主!你别晕啊?!
杜云歌只觉两眼一黑,硕大的两行血红的字就浮现在了她的面前: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呜呼哀哉,天要亡我!
※※※※※※※※※※※※※※※※※※※※
【小剧场血脉的力量是强大的感受一下和薛师姐一脉相承的小作文吧】
秦珊珊内心:我要做个自我介绍!一定要特别霸气又足够特别、但是不能让人看出我在炫耀,虽然事实上我就是在炫耀怎样啦?!!我堂堂一个乌扎卡族的纯血的圣女还不能炫耀一下了吗?但是之前跟小门主见面的时候又用过汉人的名字,要是介绍两个名字的话会不会太啰嗦?算了算了两个就两个吧,等过会有意无意地强调下自己是圣女就好了!一定没问题的!小门主一定可以被我给拐回去的!
表面:我的汉人名字就是秦珊珊,胡人名字是玛依拉,是大草原上的乌扎卡族的圣女。【孔雀开屏.JPG】
杜云歌:不知为何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小作文的感觉。
以下为感谢名单~感谢昨日青空、落花盈我衣x2、爸爸x2、随随、勇士君x2、Phamx2、花无缺本缺的地雷,感谢赖美云的小面包x2、赫尼x10 的营养液!还有一位朋友你的三个营养液在后台是个空格_(:з」)_你要不要看看你的名字是不是太长了或者有什么违禁词语和emoji呀,不显示的orz
第45章 避让
秦珊珊的这一番话便宛如平地起惊雷一样, 直接把杜云歌头脑中萦绕的那些迷雾全都打散了。之前那些朦胧的、记忆碎片也似的梦,和她上辈子半知半解的那些事情,就像是散落满地的珍珠被一条线给串了起来一样,慢慢地在杜云歌的头脑中全都理顺了起来, 形成了一整条完整的、有前有后的珠链:
乌扎卡族的圣女是薛书雁的血亲,这是上辈子的薛书雁在她的灵前亲口承认过的;而这辈子的薛书雁也说过自己有个什么都爱跟自己抢的表妹,看秦珊珊这个架势,应该也就是她本人了。
当年乌扎卡族内乱, 薛书雁和秦珊珊仓皇出逃, 情急之下前往妙音门求援, 妙音门一开始完全不想插手胡人的烂摊子的她们连中原人自家的烂摊子都不想收拾呢,但是架不住薛书雁是个认死理的家伙, 一看就特别好操控, 兼以她救过杜云歌的性命, 春夏秋冬四大护法便留了她下来, 把她给收为了妙音门的大师姐薛书雁, 并且让薛书雁对着九天十地诸方神佛发了誓, 这便是薛书雁这么多年来对她不离不弃、呵护备至的原因,因为胡人虽然说留给中原人的印象普遍不太好,但是能说到做到这一点的血气还是十分值得肯定的。
这样一来的话什么都能说得通了。杜云歌心想:
怪不得她的师姐上辈子哪怕都走火入魔了, 也要来带她的牌位魂归故里。因为是她的师姐对此有约在先,不管是出于相伴这么多年的情义, 还是出于对当初的那个誓言的恪守, 都不可能对她撒手不管的。
但是为什么在捋顺了这条线之后, 她会突然感觉这么难受呢?
秦珊珊是何等精明之人。她打小就知道怎么最大程度地利用自己的优势在长辈们的面前讨喜,比起本来就因为身为混血而矮了一头的薛书雁,她出身高贵又善解人意,嘴甜得很,起步点就已经不知道比她高到了那里去。两人血脉相近,在对很多东西的喜恶上都相近得很,然而东西多半只有一件,可喜欢它的人有两个,然而正因为秦珊珊在如何讨人欢心这一点上实在太擅长了,以至于在漫长的和薛书雁抢东西的过程中,身为名义上的表姐的薛书雁就从来没能成功过。
她一下子就发现了杜云歌不对劲的地方,心下一喜,便对杜云歌诱哄道:
你看你的薛师姐只不过是个胡汉混血,哪里比得上我出身好、脾气好、又这么多年来对小门主你念念不忘,一番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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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说她非我不娶(GL)——梦里呓语(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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