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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进城住店

    盛世田园之天才小酒娘 作者:凤狱如歌

    133 进城住店

    章节名:133 进城住店

    因为出发的时间早,到凌城的时候,天才刚黑下来,城门也没关,唐云瑾原本怕进不去城里可能要在郊外找地方住的担心也没了。

    车里虽然布置的舒服,但连着坐一整天还是感觉累得慌,直到看见凌城偌大的城门,唐云瑾才松了口气。马车刚进城,唐云瑾就感觉到街道上热闹的气氛,天刚黑下来也正是街上人流多起来的时候,周围人声鼎盛,掀开车帘一看,街道也比洛水镇的宽敞一倍,至少可以同时经过四辆一般大小的马车都不会显得拥挤。

    正对着城门往里一百米左右,就能看见凌城的一条主要商业街,道路两旁能看见热热闹闹的各种摊贩,还有各种光看牌匾都觉得很气派的各色店铺,唐云瑾只随便瞄了一家就觉得那家铺子不论例外看起来都不比云记逊色,不由暗暗咋舌,果然不出来不知道,真正走出来才会发现自己的眼光还是不够高。好在她没真的满足于洛水镇上云记的规模,否则就这么两眼怕也会被打击的不轻。

    “唐小哥,您看是先找个地方吃饭还是?”车夫冲唐云瑾喊了一声。

    车夫知道唐云瑾是云记的云娘,不过因为她说过出门在外男装方便,让他也把自己当成男子,所以车夫便也就叫她一声‘唐小哥’。

    唐云瑾道:“直接就近找家客栈吧。”客栈也能提供吃食,坐了一天马车今天她可没精力在城里闲逛,先休息一下明天再转也不迟。

    车夫在外头应了一声,马车继续向前行驶,唐云瑾也继续透过车窗观察外面的行人和各种铺面。

    唐云瑾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走在街上的人穿的都不错,瞧着只是普通人家的人身上穿的衣服料子在洛水镇也算是品质相当不错的,一些小摊贩上卖的小玩意价钱也都不算便宜,她居然看见一个小丫头在小摊上买了只最多只能算是别致的木头簪子,居然给了人家半吊钱,这东西在洛水镇最多不会超过十文钱吧……

    就连卖肉包子煎饼,她也分明看见都是一个五分钱八文钱的,比镇上至少翻了两倍,连这些小东西都这么贵,那其他东西呢?她有点不太好想象,但想到景天白说过的云记的酒在城里卖的价钱,心里又不禁开始期待起来,若是云记在城里站稳脚步,收益岂不是也要翻上好几番?

    正想着,忽然想到什么,低头看向坐在自己怀里同样聚精会神目光热切地盯着外面看的唐唐,戳戳它,小猪抬起头疑惑地看她,唐云瑾指了指它的脖子和蹄子,唐唐愣了一下,然后很快明白它的意思,三两下就把身上戴的金饰摘下来塞进了脖子上挂着的小锦囊里。

    既然要低调,她带着个浑身金灿灿的小猪算怎么回事,那还低调的起来吗?还有马车里一路上她从空间拿出来的葡萄酒,还没在云记卖过的几种点心,一盘还没吃完的新鲜水果也都收回空间里,甚至是马车内的那些看起来就颇为值钱的毛毯也都收了,客栈应该有可以停马车的地方,这马车云霄说给她租了一个月,到时候免不了有人会看里面什么样,让人瞧见里面也一定会看出不对来。

    马车又走了差不多一刻钟左右,终于停了下来,唐云瑾伸脖子一看,嘿,也巧了,车夫找的这家客栈居然就是之前那所谓的陈家掌柜提过的,凌城第二大客栈,兴隆客栈。

    按说,要是真要低调到底,最好连住的地方都一家不起眼的,可唐云瑾再想低调也不愿意在吃住方面亏待自己,看着面前颇为气派的客栈,想了想还是没让车夫另换一家,而是抱着唐唐下了车。

    从身上唯一的小包裹里掏出一个不算很鼓囊的颜色偏暗的钱袋,意思意思的系在腰间,忍不住想笑,她怎么都无法理解为什么古人总喜欢特意把钱袋系在腰间,有些人会系在里侧,但更多的则喜欢直接系在外面,走在路上大摇大摆地给人看,也很容易被人偷。

    要不是为了入乡随俗,她倒是更想放空间里或者揣在怀里,怎么都比系在腰间不容易被偷吧?

    兴隆客栈的生意很好,站在门口就能看见里面宽敞的大厅里坐了很多人,放眼望去几乎看不见空位置,门口也站着两个笑容满面的小二招呼着来往的客人,其中一个就看见了唐云瑾,很快笑呵呵地迎了上来。

    小二极快地看了眼她身上的打扮,脸上笑容不变地问道:“这位客官,请问是打尖还是住店?您是从外地来的吧?”

    “住店,也打尖。”唐云瑾挑眉看了他一眼,“怎么看出我是外地来的?”也许是从城另一头来的呢?

    小二委婉道:“看您这打扮不太像是本地人。”

    唐云瑾很容易就听懂了小二引申的意思,了然地勾了勾唇,也没说什么,只是问他:“你们这儿有停马车的地方吗,我这马车的马跑了一天也该饿了。”

    小二瞧她神色平静,态度淡定,不禁多看了她一眼,立刻道:“有地方,后院有马房和专门停马车的地方。这位客观先里面请。”小二客客气气地做了个请的姿势。

    唐云瑾嗯了一声,走进了人丁鼎盛的兴隆客栈。

    正直吃晚饭的时间,所以厅里的人格外多,有只吃饭的,也有本就住在这里的人下来吃饭的,每桌桌上的饭菜看上去都非常丰盛,当然,看穿着这里头也没多少家里条件不好的,要不能特意吃个饭都跑到兴隆客栈来吃吗?唐云瑾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视线跟着小二走到柜台前。

    柜台前有一个带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在算账,看见小二领进来人,看看唐云瑾,问道:“这位客官是住店?”

    小二率先道:“住店,也打尖。”

    中年男子上下打量了唐云瑾一番,注意到她怀里抱着的居然是一只小猪,讶异地张了张嘴,但也没说什么,只是挑眉问:“要几间房?本客栈有天、地、人三个档次的房间,还有大通铺,这位客官要住哪一种?”

    唐云瑾道:“天地人三种房间都是什么价位?我第一次来,也不太清楚这里的价钱,你先给我介绍一下吧,除了价位,服务方面有没有不同之处。”通铺自然是不在考虑范围内,实际上她来之前就想到了要怎么住客栈,各种不同档次的房间当中地字间算是刚刚好,环境不会太差,又不会太高调。

    不过兴隆客栈既然能被称为第二大客栈,价钱也不会低,万一地字房太贵了,住起来也不划算,不行她就住人字,反正大客栈的人字房也不会真差到哪儿去吧?

    中年男子似乎很讶异唐云瑾居然问得这么详细,而坐在离柜台近的几个位置上的客人们此时也注意到了唐云瑾的存在,倒不是她的长相多引人注目,模样最多算清秀,她又半点胭脂水粉也没抹过,完全是素颜,身上又是男装,不仔细看还真就是走在马路上都不会被注意的路人样,要说比较容易引起人注意的,大概是和客栈内大多数人都不一样的打扮,还有她怀里抱着的模样挺可爱,眼珠子贼兮兮地转,看起来很聪明的小猪。

    有个看起来像有钱公子哥儿的在中年男子,其实就是兴隆客栈的一个小掌柜,在掌柜开口前先插了一嘴,笑道:“这位小兄弟看来真是头一回来啊,这兴隆客栈的房间住着可不便宜,我看你这打扮,怕也住不起上房,掌柜的给他弄个通铺住吧。”

    唐云瑾回头看了那人一眼,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穿着……的确像有钱的少爷,还有同桌的几个人看上去也都不愁吃穿,桌上的饭菜也比边上两桌更丰盛,唐唐的鼻尖动了动,咱暗地里告诉她那桌桌上的酒是上等的女儿红。

    那男子面上笑呵呵的,眼睛里却分明带着几分瞧不起,同桌的几个人听见他说的话也笑了,看那表情分明也是赞同他的话。

    另一桌也有个人开口道:“要我说还是换家小一点的客栈吧,再往前走个一百米还有家客栈,那儿的价钱可比咱们兴隆客栈低上一半不只,这人啊,出门在外可千万别打肿脸充胖子,免得没住上两天连吃饭的钱都没了。”

    这话刚听着像是为她着想,可语气和后半句怎么听都觉得很刺耳,摆明了就是觉得唐云瑾住不起,带着明显的嘲笑意味。这也不奇怪,从在马车上观察到凌城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以后,她就料到会碰见这种反应了。

    她本想低调,所以让云霄准备的两件男装都是镇上很一般的料子做成的,而这样的装扮,在镇上还成,到了城里反倒看着透着股穷酸劲儿,估计凌城家里条件不太好的穿的也比她的号上几分吧?而且身上也只带了一个很小的包裹,更像没有多少家底的人了,也难怪刚进来没等她谁两句话就被挤兑了。

    也亏得她再低调,面容再清秀,但神色镇定,目光坦然,看起来也不像是穷得自卑,畏手畏脚的,不然这开口挤兑的就不只这么两桌的人,而是大半个大厅里的人了吧?也亏得这客栈的小二不是个太势利的人,没在门口的时候就嫌弃她‘穷酸’没不让她进门。

    客栈掌柜倒是没接这俩人的话头,只是等他们说完陪着笑应付了两句,然后转而回答唐云瑾刚才的问题,面上也没露出什么轻蔑不屑的样子。

    唐云瑾对这家客栈的印象总算不错,就算客人素质低了点,那但也怪不得客栈不是?她不会迁怒的。

    还别说,住不同档次的房间这服务真是天差地别,按掌柜说的,天字房提供三餐,六菜一汤都是客栈的招牌菜,还有免费的上等茶提供,早晚有热水提供用来洗漱洗澡,其他时间想用水也可以叫人,不受任何额外的费用。

    除此之外坐马车来的可以在后院听马车,马儿也给喂最好的饲料,这些也都算在了房钱里,所以天字房的价钱也是真贵,居然要十两银子一天!都够三口之家在镇上用至少两年以上了,在唐村,更是够唐家一家子用上三四年!三四年,和凌城大客栈里住一天,对比之大连早有心理准备的唐云瑾也不禁暗骂一句,奸商!

    这就相当于现代酒店里的总统套房了吧?离开的时候她除了给云霄留了一万两,自己手里,也可以说是空间里还有十万两以上的银票,干什么都够用了,何况去去十两银住一天客栈,但是……财不外漏的道理傻子都明白,就算被人讽刺了,她也不会蠢到为了争口气就大手大脚,这里人又这么多,百两整的银票是肯定不能拿出来,而碎银子,她从云记拿了一些,加起来也有三十多两,钱袋里则只装了十两左右。

    这十两要是真拿出来,就不是刚才那仅仅两桌人,而真的要被整个大厅的人笑话了。

    天字房毫无意外被排斥在外不做选择,之后就是这地字房,地字房也提供三餐,但只有两菜一汤,一荤一素,晚上提供一次洗澡用的热水,停马车喂马都要另付钱,价位是一日二两银。

    人字房只提供一顿晚饭,其他所有服务都要另算钱,住宿费是一日半吊钱。通铺什么都没有,一晚上还要一百文钱,这要是在洛水镇,找家中等水平的客栈也能住上三天了。

    之前最先开口的那个三十岁的有钱少爷见唐云瑾听了掌柜的介绍后也半天没动弹,就以为她是真的住不起,不禁嗤笑一声道:“都说了住不起就别住了,现在价钱也问过了,是不是觉得下不来台了?知道这里不是你这种穷酸小子住的地方了吧,出门左拐,还有家小客栈,通铺住一晚上只要十文钱,再穷也该住得起了。”

    十文钱?那倒是真便宜,钱袋里的十两银够住三年了。

    唐云瑾淡定地回头看看那个面带嘲讽的人,眼睛微微眯起,扯了扯唇角。

    正坐着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后背凉飕飕的。

    133 进城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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