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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二章:整装待发

    在青鸟收拾行李时,灵霜从门外走了进来,她手里端着个托盘,里面放置着一些特殊的工具。

    仔细看去,还有一张薄如蝉翼的人皮面具,五官十分逼真。

    “小姐,都准备好了。”

    她走到孟子清身前,将手中托盘放置在桌面上,脸上也挂着一丝微笑。

    孟子清看了她一眼,点头道:“那便开始吧。”

    “好。”

    有了上次的劫掠经验,孟子清不敢再贸然涉险。

    ‘沈遇’那张脸已经被人盯上了,她若再顶着那张脸出去,估计一出门就要被敲晕。

    有了前车之鉴,她当然要换一副面孔,只有陌生到自己家人都认不出,那才是最安全的。

    此行去燕都,路途必然凶险,她需要提前做好防备,以免出事的时候来不及想办法。

    经过半个时辰的捣鼓,那张人皮面具终于与她的脸紧密贴合,孟子清睁开了眼睛。

    “小姐您看,连我都认不出您了。”

    将镜子搬到孟子清面前,灵霜脸上盈满笑意,对自己易容的本领感到十分自豪。

    将视线投向镜子,孟子清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扯着嘴角笑了一下。

    那是一张平淡无奇的青年脸,丢到人群中都认不出的那种,若不是那双眸子太过于璀璨,估计谁都会将他当作一个普通人,不会太过于去关注他。

    “不错。”

    孟子清很满意这张脸,不会太过招摇,也不会太有辨识度。

    “不过我有个问题。”

    欣赏完自己的脸后,孟子清抬起头来,疑惑望着灵霜。

    “您说。”灵霜正在收拾工具,闻言停下动作,认真注视提问题的孟子清。

    “你们这个人皮面具,是真的人皮做的吗?”

    一直以来她都比较好奇这个问题,前世看过好多武侠小说,看到里面说人皮面具都是从活人脸上剥下来,然后经过特殊手法秘制而成。她经过这么多次的易容,对这个人皮面具保持了高度的关注,若真是从人脸上剥下来的,那该多吓人啊!

    顶着一张真的人脸,她心里有点接受不了啊……

    这个问题让灵霜笑出了声,还以为她担心什么呢,原来是担心这个啊。

    笑了一会儿后,她解释道:“这个小姐您就放心吧,给您用的不是真的人皮面具,是经过特殊秘法秘制的,对人脸的可塑性很强,就是保持时间不怎么长,隔一段时间就要换新的,不然脸部受不了这么捂,会生一些小疹子,还会奇痒无比。”

    “原来如此。”经她这么一解释,孟子清释怀了,同时也开了眼界。

    “那这个一般能保持多长时间?”

    “七日左右,超出七日不取开的话,就会生红疹了。”

    “哦!”孟子清发出一声了然的应答声,没一会儿她又说道:“我用的这个是经过特殊秘制的,那也就是说,你们真的有人皮做的面具咯?”

    想一想,还是觉得挺毛骨悚然的。

    人皮做的面具诶!那是真的别人的脸啊!

    灵霜没有隐瞒,点了点头:“是的,确实如此。”

    “啊!还真有。”孟子清一脸震惊。

    “那种人皮面具经过特殊手法制成后,基本和人的皮肤没有什么差别,透气性很强,脸部的表情也很自然,不会像您现在这么僵硬,也不用担心脸会长疹子;而且比普通面具要保存的时间长很多,易容上脸后,需要用特殊的药水才能剥下来,最长能在脸上保存三个月的时间,很适合那些在府邸中潜伏的细作和卧底。”

    “这样啊。”

    “是的,不过那种面具很珍贵,而且制造的过程过于残忍,我们很少用。”

    孟子清了然的点了点头,心中有了底。

    像灵霜她们这种暗卫,虽然手上沾满了鲜血,但他们并不是一个杀戮机器,他们杀的都是该杀之人。

    他们对人命保持了一定的敬畏,从不滥杀无辜,自然也不会去做那种剥人脸皮的恶毒之事。

    又休息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孟子清才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去到里间换衣服。

    既然易容了一张平淡无奇的脸,那在穿着上也不能太过于招摇,所以孟子清选了一件灰色的书生衣服,打算伪装成一个平淡无奇的书呆子。

    经过几年的历练,她的演技已经磨练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扮起呆板书生那是小菜一碟。

    她扮的书生,面容平淡,穿着朴素,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穷酸之气。

    从里间出来的那一刻,灵霜都看呆了,若不是这张脸是经过自己的手易容的,估计她都要错将她当做一个穷书生。

    围着她走了几圈,灵霜发出啧啧的感叹。

    “小姐,您若是这副模样走出去,估计夫人都认不出你。”

    “认不出那是最好的,若我娘都能认出我的话,那我的伪装岂不是白弄了?”

    “那倒是。”

    点了点头,灵霜越看越觉得很满意,不愧是自己的‘杰作!’

    青鸟也走了过来,笑道:“小姐,既然您都已经易容了,那奴婢是不是也要伪装一下?”

    小姐要扮书生,那自己这个做丫鬟的,肯定要扮成书童啦。

    孟子清转过头来,想了一会儿道:“这次我就带灵霜去,你留在家里看家。”

    又看家!

    青鸟一阵泄气。

    上次在溯州的时候小姐也是不带她走,现在还不带她走,肯定是嫌弃她累赘。

    “这次我们去燕都,路途比较凶险,若带上你的话,我怕你会受不了舟车劳顿之苦。”

    对于身边人,孟子清给足了自己的关心,哪怕青鸟只是一个丫鬟,她也没有像对待丫鬟那么对待她,反而对她宠爱有加,这种宠爱已经超出了对丫鬟的范围,而是将她当做了亲人一般。

    “小姐我不怕吃苦!你看我一个人从溯州还是过来了,你就带着我吧,我会自己照顾好自己的。”

    看到她眼中的哀求,孟子清有些犹豫。

    毕竟灵霜是练家子 ,不仅不惧劳苦,关键时候还能击退敌人。

    青鸟就是一个小姑娘,她不想在遇难的时候还要分心保护她,出于对她的关心,孟子清还是严词拒绝了她的恳求。

    “你还是看家吧,这不是照顾好自己就可以的,我上次历经生命之险,若没有人挺身相救,我估计都死了!带上你的话,我可能会照顾不到你,到时候我受伤没关系,要是你出事我会良心不安。”

    看她一脸执着,孟子清好言相劝。

    听到会让孟子清受伤,青鸟咬着嘴唇想了一会儿,还是选择了妥协。

    她是想跟着孟子清去燕都,但是她不想让她为了保护自己而受伤。

    她是小姐,保护她是做奴婢的责任,怎么能让她反过来保护自己呢?

    想通之后,青鸟释怀一笑:“那您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

    而后看向灵霜:“灵霜姐姐,你一定要保护好我家小姐啊!”

    灵霜点头:“放心我会的,保护小姐本就是我的职责所在。”

    “好了,不说这么多了,灵霜你收拾一下,我们晚上就出发。”

    “是。”

    灵霜下去准备了。

    孟子清都易容了,她也要稍做修饰才行,这样才能掩人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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