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萍和易南结婚十八年,还没熬过七年之痒,就从恩爱变成相看两厌。他们结婚没多久就生下了易玲,何萍知道易南心已经不在她身上,但好在她还有个孩子,为了孩子,两个貌合神离的人也能勉强一起生活个十几年。
何萍把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到了孩子头上。他们夫妻俩都是工薪阶级,但给孩子的却是很好教育,小时候玩具买的乐高,从幼儿园就开始学英语,小学初中读的A时重点名校,高中的时候又卖了房子让易玲读A市出了名的贵族中学。
易南觉得易玲是个女孩儿,没必要花那么多钱去读书,以后嫁个好人家就可以了,有那么高的学历也没多大用。是何萍坚持要给易玲最好的教育,她性子本就强势,易南拗不过她,只得同意了。
何萍是有私心的,她觉得丈夫爱不爱她没关系,在外面有几个小三也都没关系,只要自己的孩子有出息,她的未来便有了指望。何况,易玲还很懂事,知道家里没那么富裕,也不会像别的孩子那样挥霍,她珍惜父母给的机会,努力埋头学习,是班里的好苗子,班主任说她努努力考上A大都不是问题。
眼看孩子高二进入高三,冲刺完高考,她就算熬出头,可以轻松起来,不用再那么拼命工作。却在工作的时候收到了孩子出事的消息。早上出门还好好的孩子,到了晚上就成了冰柜里冷冰冰的尸体,胸口留下了那么大一个洞,光是看着就让人心惊肉跳,该有多疼啊。
她不接受。
不接受孩子的离去只是意外,不接受不幸的发生,不接受孩子为了救人而死。她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她过去投入的所有精力,未来全部的指望,就因为一个意外,全部破灭了。
要有人为她女儿的事负责,是那个叫江莱的医生。她的孩子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坐上她的车,为什么要为她挡住那致命的钢筋?如果不是江莱,她的女儿还可以活得好好的。可女儿成了一抔骨灰,江莱却当上了新闻上救死扶伤的模范,多么讽刺。
何萍心里没有丈夫,没有学校的老师领导,没有面子,没有其他任何想法,只剩下仇恨:都怪她!江莱!她害死了我女儿!
易南觉得她疯了,疯得不可理喻,他冷冷甩下一句:你个疯婆子,易玲出事只是意外而已!怪得了谁?!然后便离开了学校。
无论是看热闹的,或是真的心存怜悯的,到了这时,也只有说上一句:易玲妈妈请节哀。
都走了,所有人都走了。
何萍怔怔地抱着孩子的遗像,觉得天地之大,只有她是真的在为孩子难过,没人能懂她,没有人可以理解她失去孩子的心情。她的整个人生都塌了,不会再重建起来了,别人却觉得她是个疯子。
我懂你。
楼梯口的暗处,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忽然出声。很平和的声音,有同情,有怜悯,更多的是一种感同身受般的叹息。
四周就只剩下何萍。
他在对自己说话?何萍失神的双眼瞪大了,看着那个身在暗处的人:你是谁?
那男人从暗处走过来,手中拿着一朵白菊。他蹲在何萍身边,将白菊虔诚地放在一边,似乎是真的在为易玲难过。
何萍看清了他的脸,那是张苍白得发青的脸,眼神空洞阴森,眼圈下是黑色的阴影,一副病态的模样,头发的刘海很久没有修过,害羞了眉毛和一半的眼睛,嘴角微微下垂着,像是从来没有笑过。
何萍不禁后退了半步,这个男人让她害怕,不仅仅是长相,更是他身上的气质。
如果要形容出来,那就是下水道的死老鼠般,带着一种腐烂得令人作呕的气质,没有半分生气,那种在笼子里关押太久,只有夜里才会出门的怪物的气质。
他没有因为何萍的失礼而感到恼怒,而且低头看着白菊,轻轻说道:我懂你这种失去骨肉血亲的感觉,比从身上挖一块肉出来还让人痛苦。
何萍望着他,警惕并未减少,但她从他的话里找到了共鸣。是啊,孩子就是从她肚子里掉出来的肉,失去孩子比挖骨钻心还痛。
男人长长叹了口气:妈妈死了,只有我为她难过,别人都只是做做样子,虚情假意。
何萍抱紧了手里的相片,赞同道:是都是虚情假意!
何萍的眼眶又红了起来,易玲死后,她变得无比脆弱,一点点的刺激就会让她哭起来。
凭什么死的只是我们最重要的人?男人淡淡开口,说出的话让人背后发寒,凭什么大家都一副无关紧要的样子?你看,你孩子救的那个人,连追悼会都没参加,现在也许正和她女朋友吃着日料,有说有笑
何萍咬紧了牙。
那男人没有再说下去,而是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他身上的衬衣价值不菲,手表是几十万一块的珍藏款,但即使这一身奢侈品也没办法掩盖住他森然的气息。
你跟我说这个是想做什么?
男人冷冷地笑了:你应该已经有了答案。
第27章
从易玲的学校回来后, 江莱一直怏怏的, 话比平时更少了。岑谬得回趟公司总部开会,她其实更想留在A市陪江莱,但总部催得紧,她也只有回去。
是江莱亲自给她收拾的行李, 衣服叠得整整齐齐, 化妆品小件也分门别类给装好了。岑谬长这么大,头一次真真切切地体验到了有女朋友的好处, 或者换个说法,有江莱的好处。
岑谬回F市总部的路上突然意识到,她和江莱原本就是异地, A市只是她暂时的居所。她明明是在回家路上才对,现在竟然有了离家的错觉。
好在一旦工作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负面情绪能够得以遏制。不然岑谬难免想东想西, 担心江莱一个人在A市过不好, 都忘了人家江医生已经一个人在A市生活了快九年。
以往岑谬自个儿找乐习惯了, 下班后推车去超市买点菜做饭, 或者在本地出名的酒吧点杯喝的,静静看着周围的五光十色。有人找她搭讪聊天, 长得有几分姿色的她便客气地回复那么一两句, 大多数时间她都只是高冷地拒绝,把杯中的液体喝尽了就独自离开。没有任何人能成功在酒吧里得到过她的联系方式。
久而久之,酒吧的老板都认识她了, 知道她是块硬钉子,杵在那里谁都拔不动。只有岑谬自己知道原因,她心里始终空空荡荡的,是专门留下的属地。既然是属地,就没有谁都能随意进来的道理。
按理来说,岑谬是没资格矜贵的,可她就是掬着一口傲气。她高中没毕业就开始闯社会,却难得没被市井气带偏,哪怕十年前,傅国盛在不了解岑谬家庭情况的时候,也曾误以为她是家里娇生惯养的孩子,只因她的神色跟他那女儿一样隐隐透着股骄傲劲儿。
归根究底,岑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既然已经没有可以再失去的东西,一步步向上爬的时候也就没有顾虑。她从来不是个束手束脚的人,敢做敢为,是傅国盛提拔的她没错,但也全靠她的打拼,鼎元才能从几千万的小公司做到上十亿。
然而坐上总监的位置,拥有的东西多了,她终于有了害怕的感觉。某次路演结束后,她一个人开车回家,路上堵车,车子停在路边,她从后视镜上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后来成了她摆脱不了的噩梦。
岑谬最恐惧的却不是那个人本身,在某些时候,某个瞬间,她竟然能理解对方的许多行为,能理解那种病态的偏执,甚至能感觉到那种由残缺的童年所带来的无法磨灭的阴冷潮湿。这实在不是件好事,也是岑谬唯恐避之不及的事,她不想变成那种人的同类。
那是她拼了命也要摆脱的命运。
回F市后,偶尔岑谬会收到江莱给她发的短信,语气不冷不热的,习惯了江医生的风格就没觉得有什么,能主动发短信已经是江莱的极限,她这人总是做得多说得少。
异地了一整周,岑谬才稍微能从繁忙的工作里喘口气。
她拨通江莱的手机,听见江莱那声轻轻的喂,嘴角上扬道:在干嘛?
在写论文。
岑谬看了下时间,晚上八点,江医生果然不是在上班就是在学习,有没有打扰到你?
江莱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听出对方语气里的疲倦,有些心疼道:没有打扰,你今天很累吗?
是呀,应付这些老油条真不容易,不过岑谬笑了起来,听见你的声音就不累了。
江莱怔了怔,脸在发烫,想必也红得不像样,好在隔着手机看不出来,她心想,把这祸害放回F市确实是个不让人省心的事情,不知要招惹多少狂蜂浪蝶。
那头沉默起来,岑谬问她:怎么了?
江莱的右手食指轻轻敲着桌面,许是挺长时间没有岑谬在身边,难以控制地情绪低落。烟瘾快犯了,但江莱不想抽烟,只想见岑谬。
岑谬
嗯?
江莱眨了眨眼睛,虽然害羞,但还是把话说出了口:我想你了。
这下换岑谬发愣了,她打开了电脑的网页,问道:你论文什么时候写得完?
江莱说:得挺久,一两个月吧,我每天就写一点。
岑谬在航空公司网站上找了一圈,订了最近的航班,关上电脑,匆匆往行李箱里塞了几件衣服,就飞快地往车库走去。
你写你的,我有事先挂了,晚点见。
手机里只剩下忙音,江莱没琢磨出岑谬那句晚点见是什么意思,大概是说晚点再聊视频。她没想太多,把手机收起来,努力集中精力在论文上。这篇论文打算发表到期刊上,要全英文写,有多难就不需要细说,但江莱也没叫过苦,在学术上她是拔尖的优秀。
或者说江莱很吃得苦,生活过得云淡风轻,别人觉得苦的她也不当回事,别人觉得累的她都习惯了。什么苦和累都熬过来了,偏偏觉得跟岑总监分别的苦有点吃不消。
江莱暗自摇头,自嘲地想到,她是吃了没谈过恋爱的亏,半点经验也没有。和岑谬谈恋爱,倒像个小女生一样爱胡思乱想。
殊不知岑谬比她还像个莽撞地小年轻,只江莱一句我想你了,便什么都不顾地往A市赶。以前是拼命赚钱,恨不得让工作填满生活,金钱大于一切。这会儿有了女朋友,态度又逆转了一百八十度,什么工作都往后靠,俨然成了江莱至上主义。
公司里的人对此没有太大意见,他们的岑总监就算是偷懒怠工,那工作效率都是一般人赶不上的。何况谁不知道,这鼎元明面上姓傅,实则岑总监才是贡献最大的元老,傅总都拿她没辙。
江莱写了约莫一两千字论文,天色不早,岑谬一直没个回信,她估计是等不到岑谬回信了,于是收拾收拾便睡了,睡前把手机铃声调大,万一岑谬晚上给她来电还能接到。
大概是凌晨三点半,岑谬才到江莱家,她是想早点见到江莱,奈何距离远了没办法。岑谬缩手缩脚地进到房间,生怕吵醒了江莱,洗漱的时候连水都不敢开太大了,因此洗澡都耽误了不少时间。
江莱安静地睡着,长长的睫毛在黑暗中也很明显,蝴蝶一般停在那里一动不动。岑谬盯着这两片蝴蝶看了许久,心被填得满满的,她不算是个幸运的人,在医院亲眼见着母亲病逝,又有个不疼她的爹,可她从没埋怨过自己的不幸,她甚至觉得自己是太过幸运,才可以遇到江莱,所以老天爷要给她点别的磨砺。
岑谬躺在江莱身边,轻轻抱着江莱,宛如抱着珍宝。她小时候的梦里常常有这样的场景,她那时太小,没人教她要怎么表达,白白耽误了这么年时光。多亏江莱真是好脾气,包容她过去的不懂事,还愿意接受她的爱。
待早上醒来,江莱发现自己怀里多了个暖和又毛绒绒的生物,刚开始吓了一跳,看清楚是岑谬后,惊吓就成了惊喜,她昨天睡觉的时候已经挺晚了,岑谬回来时肯定更晚。江莱才明白岑谬说的晚点见是什么意思,这个人瞎胡闹,说想她了,她就立马回来,半点没有作为总监的稳重。
说不感动是假的,江莱叹了叹气,怎么爱岑谬也不够,这可如何是好?她有时候反是希望岑谬能少喜欢她一些,这样她就不会输给岑谬了。岑谬睡得晚,江莱不想惊动她,好在上午不用值班去医院,她就干抱着岑谬等对方睡够了醒来。
荒芜贫瘠的土地,在缓慢地滋生藤蔓,细细地又密集地铺满着大地。根茎扎进地底,盘根错节,紧紧抓死。如同感情,一旦起了个头就没有余地回旋。
都说覆水难收,江莱如今才品出来这词语真正的味道,是孤注一掷的温柔,是一去不回头的壮烈。江莱本来是缺少这种不顾一切的冲劲的,她平淡惯了,也刻意避免着情绪波动。是岑谬给她那堤坝上凿了个口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此怕是要一发不可收拾了。
岑谬睁眼便见到江莱水汪汪的眼睛正深情款款的注视着自己,她得逞般地笑笑,笑起来满面桃花,任谁看了都得被勾去魂。
她抬起手,在江莱的鼻梁上来回轻抚,她最爱江莱温柔似水的眼,也爱江莱高挺的鼻梁。
姐,你是不是很爱我?
岑谬当初引诱江莱就是靠的这一声姐,如今故技重施效果也丝毫不减分,喊得江莱满脸通红。岑谬脸上笑意更深,她这江莱姐别的都好,就是脸皮太薄经不住撩。
江莱脸红归脸红,被岑谬问到了,还是认真地叹气,认真地说道:是,很爱你。她知道自己有时候看起来挺冷淡,花了太多时间在病人身上,对岑谬是有亏欠的,所以她不想让岑谬受委屈,尤其是在语言上。
有的人是不傲娇一下,不作一下就浑身不舒服,比如傅岐芝。江莱却是乖得很,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毫无弯弯绕绕的心思。
岑谬眼珠子一转,在江莱脸上亲了一口,道:我也是,最爱你了。
江莱抱着她,突然想起了什么,然后说:你回来得正好,酒会快开始了,我们一块去。
江式举办的私人酒会,邀请了众多商界名流,这个酒会的名额如果能卖钱,估计几十万也会有人愿意花钱来。
岑谬和江莱提前收到了请帖,封面是紫罗兰的颜色,装饰得很是大气。不过这请帖对她俩来说是个鸡肋,她们想进场也不过江渠点点头的事。
酒会举办地点在郊区的山庄,开车来回花费时间长,面不了要留在山庄过夜。江莱如果去参加酒会就不能陪程庆红,她跟程庆红说了,程庆红却道:你不用管我,我自己也有事。
江莱觉得好奇,她这老妈在A市无亲无故能有什么事,可程庆红却藏着什么秘密似的不愿多说。
江莱把心里的好奇告诉了岑谬,岑谬开玩笑道:我就说咱妈可能是弯的,你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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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医生很温柔(gl)——媗厘(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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