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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前任在作死/快穿之前任在黑化 作者:叶悠悠

    试问,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你的身边,你会不爱他吗?

    陆遥之曾经这样获得过十几份爱情片,作为回报,陆遥之也在那些世界陪着那些人到老,到死。

    有什么不好吗?他们一辈子都有了一个完美的爱人,提供给了他们一切想要的东西,所要付出的东西简直少的可怜。

    不过系统的需求渐渐提高,它不在满足于这种肤浅的爱情片,它需要更加刻骨铭心的,更加有内涵的爱情片。

    在这种条件下,陆遥之只能走越来越虐心且曲折无比的桥段。

    我们恋爱了,什么,我是你的杀父仇人之子,真惨啊。我爱你,什么,你不爱我,你要找你的救命恩人。不,就算你不爱我,我仍旧爱你,最后还要为了救你去死。啊,你发现了,原本你的救命恩人就是我,可是我要死了唉

    陆遥之设计过无数的以上可歌可泣的爱情片,请相信陆遥之的节操,当爱情片成片的时候,配上音乐、画面,它绝对是极度的催人泪下。

    当然了,也可以走简单路线,比如黄暴。

    陆遥之在四五百年前,同样遇到过另外一个感情贩卖者。这家伙可不想费心费力,他直接走量大管饱黄暴路线。反正无所谓,他的本体在系统空间,不过就是玩坏一件衣服而已。

    他跟陆遥之这种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不同。他基本上每隔一两个月就要穿越一次,然后制造出源源不断的爱情动作片进行贩卖。

    陆遥之询问过系统,系统说可以的。爱情动作片的评价一般都不会很高,获得的自由时间一般很低,但还是有很多购买者会低价购买。

    你说购买者是谁?抱歉,陆遥之询问过系统,系统从未告诉过他。而陆遥之,也从未见过那些所谓的购买者。

    这位李斯奇则很不巧,他参演的是陆遥之精心设计的可歌可泣的爱情片。

    陆遥之可不觉得愧疚,要知道李斯奇还姓日不落的时候可是个人渣,他除了拥有强大的实力外,简直是一个邪恶寡恩到了极点的人。

    在他的领地,他总是随心所有的征收粮食、税收,这导致他的领地中,自由民跟农奴总会大量的死亡。

    当然值得一提的是,这家伙虽然自身长的十分艳丽,可他极度喜爱美人,为了搜集美人,甚至进入过蒙昧大森林去劫掠精灵一族。而且,为了不遗漏美人,他在自己庞大的领地中,最先实行了初夜权。

    这意味着,一位少女想要结婚,必须要先送到城堡让李斯奇享用,然后她才能够嫁人。

    这一项权利此后被其余贵族沿用,不过后来在维恩大帝的大力反对以及李斯奇重伤失踪之后,它终于被废除了。

    陆遥之选中了李斯奇,他成为了一位丑陋的半精灵。想想吧,一位残忍的、寡恩的、喜好美丽少女的公爵跟一位丑陋的男性半精灵的爱情故事,多么有看点啊。这样的过程,必定是充满了半精灵的暗恋,公爵的嫌弃,这可是相当催泪的看点。

    半精灵是人类跟精灵的后代,不同种族诞下的后代是有一定风险的。精灵人口数额少,他们有时也会劫掠跟他们类似的人类进行友好交流。

    友好交流之后,两个不同种族也是能诞下后代的,后代的几率有一定是真正的精灵,这些后代则会被精灵族接纳留在族内。有些是纯正的人类,那这些后代则会被扔回人类社会。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半精灵。

    半精灵也有两个变异存在,一种半精灵遗传了精灵族的魔法天赋,同时也遗传了精灵族美好的外表,但他们没有翅膀,这些半精灵也被允许生活在精灵族的外围。

    另外一种,就是陆遥之当时选择的身体。两个不同种族的基因没有融合好,造就了一个有着丑陋面容的半精灵。

    虽然这样的半精灵仍旧有着精灵族的魔法天赋,不过精灵族是爱好美丽的生物,他们可不允许这样的族人生活在他们的视线范围内。于是,这种半精灵同样被扔回人类社会。

    爱情片的结尾是什么,当然是为了保护李斯奇,陆遥之当时的半精灵身体倒霉的被一道魔法肢解的支零破碎。

    看到李斯奇发红的眼睛,陆遥之就知道故事完美了。多么的虐心啊,然后就离开这个世界了。

    但是,他绝对不会想到,因为跟尉迟郁火拼,他会被一股力量拉回这个该死的世界。更没想到的是他一睁开眼竟然看到了李斯奇,他竟然奇迹的还没死?这实在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事。

    李斯奇本身的长相确实不错,妖冶中带着些许妩媚之色。当然,这只是他的外表,知道这人性情的陆遥之看着对方一步步走过来的时候,他是有些发怵的。

    这没办法,以前是扮猪吃老虎,现在暂时失去了系统,他真成了一头猪。这具身体可是勉强缝好的,别说使用魔法了,稍微大点动作,陆遥之都要怀疑会不会碎了。

    想我了吗?陆遥之看着李斯奇走近,对方挑起了他一缕干枯的黄色头发,陶醉的轻嗅了一口,然后充满了无限柔情的问道。

    3.前任是公爵

    想。陆遥之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自然的靠近了李斯奇的怀里。

    李斯奇半拥抱住陆遥之,他比陆遥之高了不少,却还是主动微微低头,而后将下巴轻轻抵在了陆遥之的肩膀上让俩人亲密的呈现了一个交颈的画面。

    你骗我。李斯奇微微阖上的眼睛,他的嘴角是带着笑意的,吐出的声音也如同最亲密的情人之间的呢喃。

    陆遥之轻轻的哼了声,他的声音虽然因为脖子也是缝合起来的,声音嘶哑难听。但在李斯奇的耳朵里,这声音仍旧如同一根羽毛轻轻的拂过他的心口,让他灼烧了一百多年的心脏难得的安静宁和了起来。

    我真的想你,公爵大人。陆遥之主动靠近了李斯奇几分,脸颊蹭了蹭对方。

    李斯奇拥抱的力道收紧了不少,良久,他才呓语一般应道:我再信你一次。

    陆遥之满意了。

    神圣教堂的人已经到了。在互相拥抱安静宁和的气氛中,李斯奇突然说起了这件事。

    你想干什么?陆遥之后退了几步,歪着头纯真的问道。可惜他这张脸实在有碍观瞻,不知道李斯奇能不能从他的脸上看到纯真两个字。

    李斯奇对于空落落的怀抱有些不舒服,于是他又把陆遥之拉了回来,让对方坐在他腿上,李斯奇喜欢这种相处方式。

    陆遥之无奈叹了口气,同时期待着系统赶紧修复好,否则他怕忍不住翻脸啊。他现在这具身体正的太惨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就像一个破碎的布娃娃,来形容他十分形象。

    他真是搞不懂李斯奇的脑回路,想要复活他,他理解。

    想复活他的人多的很,但是他依旧在跑路,逮的住他算你有本事。

    可是,当初这具丑陋的精灵身体已经碎成这样了,你李斯奇就不能换个躯体做载体召唤他吗!非要这具!非要这具!非要这具!有这么想不开吗!

    陆遥之没听到李斯奇的回答,只能一脸扭曲的按住了李斯奇并不安分的双手。

    他很不明白,李斯奇的脑子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他现在这具载体都已经不是丑陋不丑陋的问题了,那是恐怖。

    但问题是,李斯奇总是摸来摸去是怎么回事。

    陆遥之真的很想告诉对方,这具身体内里其实已经腐烂了。现在没有继续腐烂下去,还要多亏了他庞大的灵魂力量在支持。

    所以说,不管李斯奇怎么揉捏,该是面条的地方,它还是面条,是软的,根本不可能成为一根硬邦邦的香蕉。然后,俩人之间来一场天雷勾地火。

    直白一点,他那玩意儿都是缝上去的,他不行啊。

    李斯奇的动作被陆遥之制止,倒也不恼怒,只是默默伸出了手,同时替陆遥之整理了下衣服。

    凯佩,别担心,我会治好你。

    陆遥之不语。

    凯佩.鲁柏特,他之前使用过的半精灵的名字。鲁柏特,寓意为梦幻精灵的意思,而凯佩,精灵语中的意思则是遗弃、厌弃的意思。

    这意味着,当初的那具身体确实是被精灵族遗弃的,甚至直接的通过他的名字告诉了他。可见,精灵一族对于丑陋的后代有多么的深恶痛绝。

    当然,他们喜爱美好的东西是刻入骨子里面的天赋。而丑恶一旦降临,则会让他们惊惧以及愤怒无比。

    气氛有些沉默,但李斯奇很享受此刻的安静。

    良久,李斯奇才起身。

    他踢开了脚边了碍事的金币、宝石,然后走到那些奢华的衣柜处开始挑选起来。

    这里是天空之城,原本是一个十分美丽漂亮的地方。但自从它的主人变成了陆遥之之后,这个原本漂亮的天空之城就成为了一个奢侈的国度。它的道路上,堆满了财富,如同这里的主人是一头吝啬又极其喜爱金币的巨龙。

    每隔两天,奢华的卧室中,那些一个个衣柜中的衣服就会被人全部拿走,然后换上新的一批。

    但在陆遥之看来,那些繁杂华贵的衣服除了穿上之后复杂碍事之外,毫无用处。不过,李斯奇对于为他挑选衣服这件事,乐此不彼。

    在随意扔在地上数十套衣服之后,李斯奇终于找到了他满意的衣服。

    他带着一丝妖冶的笑容,一件件将陆遥之原本的衣服脱离,然后换上新的。最后,陆遥之还需一顶遮纱帽。

    遮纱帽,原本是贵族夫人们流行的。它是一顶巨大的帽子,帽子的上方,那些夫人会总是会插满了鲜花或者艳丽的鸟类羽毛,甚至还有镶嵌了无数的宝石,以此来彰显她们的品味跟地位。

    其中,因为帽子前额侧又会有一片薄纱遮住额头,这种贵族夫人经常使用的帽子又被称为遮纱帽。

    不过,陆遥之的帽子还是有差别的。他不需要那些繁杂的鲜花、宝石,比起那些努力镶嵌在外表来彰显尊贵的肤浅行为,陆遥之身上的衣着布料价值远超那些。

    他的遮纱帽是特制的,因为它缝制了一圈能够垂直到陆遥之膝盖的黑纱。这没有办法,陆遥之要从天空之城下去,他就必须遮挡一下。

    李斯奇是疯子,是变态,他十分欣赏陆遥之的身体。可这不代表别人也是如此,毕竟这个世界上,正常人的数量是远超过疯子的。

    陆遥之的脸是缝合的,这太明显了。

    如果被其他人看到,陆遥之相信,这个其他人一定会尖叫的,甚至会吓晕过去。

    长的丑不是你的错,但出来吓人就是你的问题了。这一点,陆遥之很有自知之明,于是,他佩戴了这顶遮纱帽。

    夜莺歌团的人来了,晚上的时候会有一场盛大的歌舞会,我想你会想去的。隔着黑纱,李斯奇在陆遥之的侧脸落下一个轻吻。

    是吗?那是不错。

    整日呆在天空之城,即使这里有着庞大的财富,但这些财富对他的意义只是一堆毫无用处的石头,那它们也就失去了身为财宝的意义。

    因此,陆遥之很无聊。

    夜莺歌团在整个帝国都十分有名,原因在于这个歌团中,不仅歌舞剧编排精美,主要还是他们的团长竟然招收了精灵以及深海鱼人。

    这两种生物,对日不落帝国的贵族而言,那可都是稀有物品,都是禁脔。而精灵跟鱼人,本身也很少进入人类的社会。

    歌舞团的团长能够找到这些种族加入歌舞团,同时能够保证他们的安全不被一些大贵族掠夺,也足以说明了这位团长有他的独特之处。

    再额外提一句,精灵跟鱼人忽略他们的凶残的话,他们确实是一种美的不可思议的生物。精灵就仿佛是汇聚了天下的灵气诞生的,纯粹的精灵都有一种空灵的美感。

    而鱼人,他们的歌声是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没有海妖致命的迷幻,但却偏偏有跟海妖声音相同的悦耳,还长的远比恐怖的海妖要艳丽,这是鱼人最倒霉的地方。

    陆遥之去过很多世界,也要承认这两种生物的美丽跟声音的动听是十分难得的。

    夜,晚宴。

    整个丰饶城堡在今日显得格外热闹,城堡的四周都点燃了亮兽油脂制作而成的油灯。于是,四周一片灯火通明。

    夜晚,在这个魔法盛行,暗夜生物横行,魔兽纵横的世界,对大部分的自由平民以及农奴来说都是极为恐怖的。

    人们畏惧黑暗,所以在天黑的时候总是锁紧家门,不愿意离开屋子一步。

    亮兽油灯的油脂,是目前为止最适用的灯油。不过它很贵,即便是粗糙制作的,点燃之后会有大量的腥味以及很快就会熏黑屋子的油脂,它也需要二十个铜币才能购买一个月适用的分量。

    而被提炼过的油脂,燃烧之后不仅会祛除腥味,甚至会散发出一些清香。不过,这种油脂太贵了,贵到很多贵族都无法使用,只能使用那些提炼不那么精纯的油脂。只有真正的大贵族,才会毫无顾忌的使用那种彻底精纯的油脂。

    但这样的贵族,在整个日不落帝国屈指可数。

    可是今晚,整个丰饶城堡就是在一些细微的角落,它都被人点燃了一小盏亮兽的油灯。仆人们急匆匆的在整个城堡忙碌着,看着大量奢华的餐具、精美的食物从库房中不断搬出来,他们几乎被这样的宴会震惊的连惊讶都忘记了。

    李斯奇.日不落,曾经的维恩大帝的兄弟。他风光的时候,是真正的大贵族,他的封地丰饶之城举国注目。

    但是维恩大帝违背了自己的诺言,只是李斯奇没有死亡,他消失了。消失之后,丰饶之城一度没落。没有将丰饶之城收回,而是将它给予了李斯奇后代,是维恩大帝当时的仁慈。

    不过李斯奇最后还是回来了,于是,帝国陷入恐慌。丰饶之城回到他的手中,那位倒霉的后代被李斯奇打死认出了城堡,他不需一个懦弱的接受维恩大帝封赏也不会去替他复仇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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