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选秀大会,郭旭和两个女友一起参加了《极盗车神》洛杉矶首映礼,也是在29日。
《末日崩塌》的全球票房超过了四亿美元,是一部非常成功的灾难片,现在明日公司又一部备受关注的片子来接档了。
同期没有大片上映做他们的竞争对手,只有一部《吸血鬼猎人林肯》,总统的大斧已经饥渴难耐,准备好上映就扑街了……
对他们影响较大的是7月3日上映的《超凡蜘蛛侠》。罗伯特-史密斯本想走关系离蜘蛛侠远点,郭旭却表示无所谓。
上映再早一点,那就不是最好的暑期档了。郭旭没把“炒饭蜘蛛侠”放在眼里,一看名字就知道这是炒冷饭啊,投资高不代表电影质量好,和这种对手刚正面是幸运的。
郭旭是重生者,很清楚索尼制作这部电影并不是很用心,他们只是必须得拍新蜘蛛侠,因为只要5年内没有关于蜘蛛侠的电影,漫威就可以收回蜘蛛侠的版权。
所以,索尼拍这部电影的出发点是恶心漫威,留着版权。后来福克斯拍《新神奇四侠》时也干过这种事,电影质量高不了。
“炒饭”和过去的三部曲无论票房还是口碑都没法相比,没竞争时可以取得不俗的票房,现在有人竞争搞不好会扑街。
郭旭走红毯接受采访,记者问起了飙车特技的事。
“NBA不允许球员进行飙车等危险活动,但剧组宣传时称你亲自完成了所有动作戏,飙车过程几乎一刀未剪,请问是真的吗?”
“是真的,我钻2011年NBA停摆的空子过了一把飙车瘾,为年轻球员们做了不好的榜样。但男人的浪漫就是开着超跑飙车啊,不然《速度与激情》系列为什么这么火?”
记者问:“有人爆料说你曾参加过地下车赛,有这回事吗?”
“别闹了,这个能乱说吗?我没参加过,别听那些人的,我和他们不熟。”郭旭摆了摆手,貌似很激动的说。
他的态度让记者觉得他肯定参加过。
电影开始后,观众们很快就被吸引了,上来就是一段精彩的飙车戏。
没有对白,郭旭全是用肢体语言在表演,等同伴们从银行了跑出来后,接他们上车,挂挡踩油门开始跑路。
他带着耳机,听着老歌甩开了警察的围捕,摄像机从多个角度拍摄他很享受的样子,和同伴们的紧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剧情和原版有一些改变,原版男主在隧道里和两辆同样的红色轿车混在了一起,以此摆脱了天上的直升飞机,然后到停车场换另一辆准备好的汽车离开。
这样的话就得有人接应,否则怎么就那么巧出现两辆一样的车在隧道呢?剧情改为了警方没来得及出动直升机,男主就靠飘移技术和地形摆脱了围捕,然后换车逃离。
电影对团队五个人的性格也有铺垫,幕后老板年龄最大,大胡子其次。开场抢劫后,大胡子分钱退出了,想带着家人离开美国。
“抖森”汤姆-希德勒斯顿饰演的男二号代号“Buddy”,意思是密友、兄弟。
女二号是名叫埃莲娜-萨汀的不出名演员,获得这个角色前在美剧里演配角,长相、身材都不错。她的代号是“Darling”,意思是亲爱的。
郭旭的代号是原版的“Baby”,他听音乐飙车、尬舞,爱管闲事,爱开玩笑,多方面性格都显得很孩子气。
这三人的关系很好,当观众以为他们会展开一段三角恋时,玛格特-罗比饰演的女主出场了,有些泼辣的富家小姐设定很快抓住了人心。
开始她是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男伴想占便宜时她就爆发显露了本性,郭旭英雄救美后,她主动提议请客吃饭,展开了有趣的互动。
郭旭是她的知音,一眼就看穿了她泼辣的本质。玛格特也不问他真名,就叫他Baby,感觉很亲切。
故事内容一直在展现几个主角之间的关系。
郭旭和抖森像兄弟,和玛格特关系变近后就介绍了他们认识,来了一次四人约会。
这时他们都打算退出了,幕后大佬却还不想收手,又介绍了一个人加入极盗团队,他觉得Baby如果不干这活了就是浪费才能。
很像父子的二人大吵了一架,都没能说服对方,晚上他们找对方道歉和好,并选了折中的办法。他们打算再干最后一次就收手,因为已经和新人约好了,取消计划的话不符合江湖道义。
偏偏这一次出事了,新来的黑人队友是个暴徒,杀死了两个警察和无辜的人。Baby良心发现故意撞车杀了暴徒,在逃跑时间接害死了“Darling”。
电影出现了大转折,在矛盾冲突下剧情变的很激烈,演员也开始飙演技。
为了增加悲剧色彩,剧组给抖森加了戏,他背着受枪伤的女友成功摆脱了警察,刚松一口气时,女友的胳膊却无力的垂了下来。
这时导演还给了一个慢镜特写,就像蓝色生死恋宋承宪背着宋慧乔似得,抖森演技大爆发,整个人像是丢了魂。他愣了一会儿后,才抱着女友泣不成声。
抖森那个小眼神,总像小鹿斑比的眼睛那样发出闪闪的泪雾,演什么都有一种很“受”的感觉。这部电影没介绍他的真名,观众们估计里面肯定带着一个“基”字。
女友死时他哭了,和弟弟一样的男主决裂时他又哭了,最后重伤要咽气时他笑中有泪。
这种反派给人的感觉就是受害者,让观众完全恨不起来,比较感性的年轻女观众都哭了。
Buddy的想法有些烧脑,他既要报仇,自己又不想活了,同时他和Baby还是最好的朋友,知道自己没法痛下杀手。所以他故意威胁Baby要干掉女主,选择死在两人手里,这样大家都悲剧了。他杀死幕后老板时眼都没眨一下,认为组织他们抢劫的老板是最该死的。
故事的结尾,郭旭和抖森演对手戏时有点尴尬。
郭旭:“你到底有没有想过要杀她?你明明有机会……”
抖森:“我不会告诉你,我要你记得我,让你后悔一辈子。”
英语博大精深,这不是原版的台词,但翻译成中文大体就是这个意思。
上一个这么基的反派是林版东方不败,幸好剧组没让抖森从悬崖上掉下去再来个慢镜。
最后在布兰妮的一首《Criminal》中,男女主角开车离开城市,亡命天涯。两人没有幸福的表情,只有疲惫。
结尾和前面的一些台词交相辉映。抖森说郭旭有才能,但他总是像个大孩子一样任性的过日子,迟早会出事。抖森建议收手后买一个农场,一起去乡下住,郭旭的想法则是买艘游艇住在海上,也比较孩子气。
最后郭旭对玛格特说想要买一个农场,过平静的生活,预示着他心态的变化……
第九百八十四章我要你记得我,让你后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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