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 作者:落梅河
冯一平家一直都养猫。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冯一平写的我家的猫这篇作文,赢得了当年县里小学生作文的一等奖,这是他们小学好些年最好的成绩。满校的语文老师对那篇作文都赞不绝口,争相传阅,但是具体写的什么,冯一平现在一点都想不起来。他只记得,当时的班主任,也是他们班的语文老师的评语好像是,“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
家里养猫也是出于现实需要。
小时候家里虽然穷,但是仓里柜里还有房梁上,收的东西却不少。稻谷、小麦这两样主粮不说,还有花生、黄豆、高粱、芝麻、兰瓜、番薯等等很多,都很招老鼠,晚上睡觉,经常听到老鼠在各处窸窸窣窣的。
老鼠夹子要花钱买,而且效果不大,老鼠药用的时候要很小心,而且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最实用的还是猫。
都说猫是一种高贵的动物,确实是。它高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个方面:
一是爱干净。猫很讲卫生,没有看到它洗澡,但它总是很干净。每次吃完饭,总会把自己的爪子还有身上黏到饭粒油渍的地方舔的很干净。而且它方便的时候是避人的,结束后,会把排泄物给埋起来。
二是仪态。虽然生长在平民百姓家里,它走路的时候,总是不紧不慢,不卑不亢,不闻不问,不理不睬的,就像京剧里那些踱着方步的官员。任你如何急切的在叫它,它最多就懒懒的抬头看你一眼,完了还是保持原有的节奏。
猫从来不会趴在地上,它要么以标准的姿势蹲在地上,要么也占一把椅子,还是蹲在上面。有时候还会跳到灶上,跳到高高的碗柜上,以卧虎的姿态踞在上面。只有在寒冷的冬天,它才会放松一下,慵懒的趴在火塘边的椅子上烤火。
三是猫很自立。养一只猫,你是很难觉得自己是他主人。它绝不会对你谄媚,不会因为你丢给它一块鱼就对你买萌,朝你摇尾巴。当然,在农村,也只有过年的时候,冯一平才有机会背着父母,丢一块鱼给猫。这时它会叫一声,然后敏捷的跳过来,吃完了也不朝你“喵喵”叫的再要,只会默默的在那蹲一会,还有它就吃,吃饱了,地上的那些鱼刺、肉骨头的,它睬都不睬的。
更多的时候,家里只能用剩饭喂它,给面子呢它就吃几口,好多时候,是大家吃完了饭,它会叫几声,等到你把饭盛到它碗里,它过去看几眼,然后又跳回到椅子上坐着。然后不知什么时候它就不见了,等到下一餐,把它不吃的倒给猪,再给它盛上热饭,它还是看上一眼,却一口也不动。
渴了呢,它也不会随便找水喝,跳到水缸上,轻松的抓住水缸边沿,俯下头去,用舌头舔水喝。
还有,猫绝不会对主人谄媚。你逗它,心情好的时候,它不把这些放在心上,心情不好,它绝对会挠你的。
当然,它也有分寸,只要你不是很过分,它的爪子不会太用力。
最后,是猫很大气。晚上的时候,老鼠又出来活动,嗞嗞呀呀的,然后突然发出短促的尖叫,然后归于平静,那是猫在捕猎。然后夜里老鼠出来的越来越少,越来越小心,而猫呢,从来不会向你邀功。
还有,猫玩老鼠的场景,冯一平至少看了两次。啧,当时,猫猫那风姿,那气度,是会叫人折服的。做一个不太恰当的类比,和孔明七擒七纵孟获差不多。
从冯一平记事的时候起,家里养的第一只猫,是从外公送来的一只小黄猫,那只猫长大了,有一天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当时父母跟冯一平说,专门有人拿着网子网猫的,那只猫可能被人抓走了。
第二只猫很有些故事。它不是从别人家里捉来的,可以说是自己送上门来。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村里另外一个塆的一户人家,小孩满月,白天请客,晚上放露天电影。在电视没有普及的年代,这是农村少有的现代娱乐,冯一平当然跟妈妈姐姐端着凳子去看。看到中途,一只猫径直跳到姐姐怀里,毫不见外的呼呼大睡,姐姐几次把它放到地上,它几次又回来,散场了还跟着走,撵也撵不走,后来妈妈说,那就带上吧,这只猫就一直跟到了家里。
那是一只好看的猫,乌黑的毛,光滑的像绸缎,但在胸前,却有一块是纯白的,黑白相衬,很是漂亮。眼珠稍带蓝色,很有神,两腮左右各有三根胡子,很有气度。
这只猫很神奇。
那年还没建塆后的新房子,住在塆中的老房子里。因为给妈妈治病,欠了很多债,因此杀的年猪,家里只留下不到五分之一,其它的都卖钱还债。另外只买了些包菜粉丝,精打细算,勉强够够过年吃几天,然后在正月招待客人的。
那天是腊月二十八,再过一天就大那一年年三十。下午开始,纷纷扬扬的下起了大雪,当时还没通电,是点油灯,不过有窗外的白雪映着,倒是比一般的晚上要亮堂一些。
晚上的时候,刚招待了一批讨债的人,冯一平和妈妈姐姐准备就着剩菜吃饭,这时大门“吱呀”一声,猫挤开门走进来。姐姐眼尖,回头看了一眼,看到它好像拖着什么东西,放下碗筷过去一看,然后就叫起来,“爸,妈,快来看,猫抓了一只兔子!”
大家都很惊奇,过去一看,果然,它拖着一只毛茸茸的灰兔子,个子看起来比猫自身还要大,也不知道它究竟是怎么抓住的。这只肥兔子,当然成了年夜饭时桌上的美食,这也是在那个并不宽裕的春节里,少有的给一家人带来欢乐的事。
这样的事还不止一次。当时蔬菜的品种少,隔年的六月,菜园里上一季的菜都老了,过季了,应季的菜还没长成,用梅秋萍的话说,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主妇们想尽了办法,那一段时间,大多数人家,吃饭只能用各种腌菜或者干菜顶着。
干菜算好一点的菜,一般都是是上年晒的萝卜干、黄花菜干、兰瓜干,或者是一些晒干留下来的野菜。
在那一个又一个青黄不接的日子里,冯一平吃了很多后来再也吃不到的菜。
他最不喜欢吃的,是花生芽。扯花生的时候,总有一些漏网之鱼,过些日子一下雨,花生就发芽,冒出地面,人们在山上干活的时候顺道拣回来,洗一洗,炒一下,加水一煮,然后端上桌,是当时桌上少有的带绿色的菜。花生芽可没有豆芽好吃,它青气很重,稍老的又有些苦,苦味冯一平能吃,青气很重,而且比茼蒿的青气还重,他怎么也吃不惯,于是只淘一点汤,还是吃咸菜。
秋天青黄不接的日子还好。清理菜园,辣椒都要扯了,上面的一些没长成的小辣椒,也不去籽,拿刀一拍,加油一炒,很下饭。
还有葱,扯回来一大把葱,洗干净了加油一炒,很香,挺不错的。
秋天天气凉下来,几家人合起来做一个豆腐,放几天也不会酸。豆腐可以煎炒烹炸,花样很多,算是好菜了。几家人一分,每家都没多少,吃不了几餐。也没有人家奢侈到隔几天就做豆腐吃,在农村,日子不是那样过的。
于是梅秋萍就想办法,把做豆腐剩下的豆渣拿回来,加油一煮,加辣椒粉,再撒上葱花,虽然豆腥味还是很重,好歹不是咸菜啊。
就在这样青黄不接的日子里,又是一天晚上,猫回来的时候,叼回来一条咸鱼!又是意料之外的惊喜,于是一家人也不管它是从哪家叼来的,好歹开了一下荤。
谁知没隔几天,它又叼了一条回来!这下子,梅秋萍有些不安。当时在农村,丢一两条鱼,其实不是小事。好些人家菜园里不见了个小葫芦,都会叉着腰在山岗上对着全塆骂上一阵的。像这样的咸鱼,一下子至少两条不见了,那是值得当家的主妇在山岗上骂半天的。
但那些天,一直没有听塆里人家说丢鱼了的,那还好!于是大家都夸奖猫,真的很懂事,真的很为家里着想。
当然,有一次,那只猫也把冯一平结结实实的吓了一大跳。那是一个夏天的中午,冯一平在床上午睡,半梦半醒的,突然看见一只黑爪分开蚊帐,向他伸了过来,一下子就吓出一身的冷汗。定过神来一看,原来是猫也来床上睡觉,因为角度的关系,那只黑色的猫爪当时看上去很大,像极了冯一平想象中的魔爪。
随着冯一平慢慢长大,猫也慢慢老去。就是这样一只善解人意,体谅家庭,注定是冯一平家一员的好猫,在冯一平四年级上学期的时候,一个初冬的上午,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过了几天,正好是周日的早上,四伯来家里说,他看到猫就在山岗上的一棵桐树上,已经走了。冯一平当时没有跟着去,冯振昌和四伯一起,把猫从那棵桐树上拿下来,然后埋在山上。
这只神奇的猫,就好像是上天送给他们家的礼物,连它离开这个世界的方式,也是那么的与众不同,那么的高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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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海
第二十四章 我家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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