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机场 作者:Erus
的手,为您献上最美的问候。”
林幼枫傻了一傻,很快反应出这是剧情的一部分,“她”一扫窘迫,优雅地将自己的手放进了叶均哲的掌心,拎起裙摆的一边,膝盖屈了屈,轻声道:“你的祷告已蒙神明允准。”
叶均哲一笑,轻轻托起林幼枫的手,在手背上落下了一个吻。
周围的人都看呆了,如果说林幼枫的变装只是让人看到叶均哲为人不知的一项技能外,那么林幼枫之后的变声呢?天哪,那个声音,根本就是个略显低弱的少女的声音啊!
叶均哲和林幼枫摆了个姿势后就松手了,叶均哲整了整衣服,似乎是对旁边的人解释一般地说:“幼枫以前演过话剧。”而且也是男扮女装――虽然这是小学三年级的事情。
三点,话剧如约开始。
在人群中,朱丽叶和罗密欧先后登台,罗密欧亲吻了朱丽叶的手背,注定了两人的命运。
叶均哲扮演的罗密欧一如想像中的英俊潇洒,他脱下面具的那个瞬间台下不少女生都尖叫了。然而林幼枫扮演的朱丽叶却出人意料。事实上,他的朱丽叶太完美了。“她”宛如一名真正的中世纪贵族少女一般,优雅、矜持、高贵,“她”有着纤细的腰身和挺直的背脊,“她”的舞步像灵狐一样妙曼,乃至于他略为低沉的嗓音都仿佛是为了充分诠释一个贵族少女的内敛而诞生的。
林晶婧在台下看呆了,她没想到叶均哲居然真的让林幼枫扮演了朱丽叶。她本来只是想耍一点少女脾气,她只是想用一点点任性吸引男朋友的注意,她只是想让叶均哲给她更多的关注而已。她以为叶均哲会用甜言蜜语灌醉她,宛如对待珍宝一样呵护她,她以为……
然而林晶婧错了,全错了,她刚刚来到这个学校不到三个月,她根本不了解这个被女孩子们奉为白马王子的男生有着怎样的冷酷。
林晶婧没有想到,叶均哲在用林幼枫代替冯馨之后,又用他代替了自己。
话剧来到最后一幕,假死的朱丽叶被罗密欧抱在怀里,罗密欧悲痛欲绝,他喝下了毒药,就在他将死之际,朱丽叶醒来了,罗密欧想要后悔已经来不及,朱丽叶眼见罗密欧将死,不愿独活,她拿了罗密欧的短剑准备自刎。
在二人临死之际,罗密欧给了朱丽叶最后一吻。
如果朱丽叶的扮演者还是林晶婧,或许下面的人会起哄、尖叫。然而现在朱丽叶的扮演者是林幼枫啊!
罗密欧真的亲吻了朱丽叶,台下的人看得清清楚楚,没有半分虚假。
不知情的人起哄了,可知情的人都惊呆了,张大了嘴,像个傻瓜一般错愕,发不出半点声音。
起哄和一样的安静都影响不了台上的表演。朱丽叶面对爱人之死所流露出的悲伤面容没有半分瑕疵,而罗密欧也逼真地倒地,胸膛的起伏微弱不可见,似乎他真的死去了。
朱丽叶最终将剑刺入心脏,伏在罗密欧身上,死去了。
帷幕落下,全剧终。
过了好久,掌声才零零落落地响起,大家都被那个吻惊呆了。
叶均哲在帷幕落下之后就起来了,顺手拉了一把被罗裙阻碍了行动的林幼枫,他给了林幼枫一个拥抱,说:“很完美!”
林幼枫笑笑,他也为话剧的圆满落幕而高兴。
林幼枫扮演朱丽叶并且在台上真的和叶均哲接吻这件事在校庆过后已经人尽皆知,连老师都知道了,不过对于老师,叶均哲只说:“林晶婧临时不来演,我只好找别人来替,而据我所知,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背下剧本的只有林幼枫。至于那个吻,表演而已。”老师想想觉得也对,罗嗦了两句就让这件事就过去了。
相较于叶均哲和林幼枫在台上接吻这件事,更多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林幼枫居然真的在短短几十分钟里把朱丽叶的台词给背下来了!
那个可是主角的台词啊,很多都是从原著中抽取的,有些句子十分拗口。
很多人问林幼枫他怎么背下来的,林幼枫只是笑笑,似乎背下来是理所当然的,他也说不出为什么。而有更多的人问叶均哲他怎么知道林幼枫能背下台词,叶均哲想了想,却说起了一件事――
“林幼枫在初一的时候,用了大约三个多月的时间,把牛津高阶英汉词典背下来了,平均每天背――二十页。你觉得这种变态的记忆力会差吗?”
关于这件事,准确的情况是这样的:那时候林幼枫把英汉字典拆开了,每天放几十页在书包里,有空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他一页页看过去,一个个单词地默念音标,等晚上放学回家在公车上的时候,叶均哲随便拿一个词问他,他都能背得一点不错。于是叶均哲就知道了自己的老婆有着惊人的记忆力。
有时候叶均哲也会很想把林幼枫的脑袋剖开,看看里面的回路究竟是怎么长的,怎么会有如此变态的记忆力。
校庆的第二天就是林晶婧的生日,刚好碰到星期六,本来她和叶均哲是说好出去玩的,但是现在两个人还在冷战,林晶婧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而她这样骄傲而自负的女生又不可能主动拉下脸去找叶均哲。
不过好在校庆当天晚上叶均哲打了一个电话给林晶婧,说他明天去接她,也就是说两个人还是要去玩的。
林晶婧听了十分高兴,她觉得叶均哲会打电话给她,那就是有意低头了。
第二天叶均哲过来来到林晶婧楼下找她出去。叶均哲是开车来的,一辆本田雅阁,虽然不是什么昂贵的车型,但对于一个还没有毕业的十七岁高中生来说,这已经是了不起的“奢侈品”了,很多工作多年的人都还没不起车呢。
叶均哲的出场方式让林晶婧大大惊喜了一把,不等她将之前酝酿的小脾气发泄出来,已经被叶均哲笑着请上了车,于是那一点小小风暴就烟消云散了。
叶均哲带着林晶婧玩了一天,逛街、逛公园,带她去高级餐厅,还送了一大束玫瑰,让林晶婧很是愉快。到了晚上,叶均哲送林晶婧回家,下车后,叶均哲从后座上拿了一个包装精美的纸袋递给林晶婧,说:“给,你的礼物。”
林晶婧开心地接过,叶均哲让她拆开,于是她就拆开了,里面放的正是那天叶均哲和林幼枫出去买的那件毛衣外套。价格标签已经撕掉了,但是林晶婧看了一眼牌子,就知道这件衣服价值不菲,虽然林晶婧家境不错,但要她花几千块买一件外套她也是下不了手的。
林晶婧笑弯了眉眼,听叶均哲问她是否喜欢,她立刻点头说喜欢。
叶均哲笑了笑,道:“喜欢就好。最后一份礼物,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会觉得很愧疚的。”
林晶婧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睁大眼睛,看着叶均哲,似乎没听清楚叶均哲说了什么。
叶均哲看她这副样子,便说:“怎么,有什么不明白吗?”
林晶婧愣了好半天,终于艰难地挤出话:“什么、什么意思?最后一份礼物……”
叶均哲耸耸肩,轻松道:“就是说,我们分手了。如果你希望的话,我不介意你告诉别人是你甩了我。”
叶均哲大度地将面子留给了林晶婧,却收回了所有的感情,他就这么干脆地、毫无预兆地和林晶婧分手了,据说当晚林晶婧哭得很凶,周末不断有她的好友打电话质问叶均哲,周一上课的时候还有几个女生抱团来闹事,只可惜叶均哲连句完整的话都吝啬。
这段故事又闹得满校风雨,不过大家对于叶均哲换女人的速度已经习惯了,议论了一段时间,也就不再议论了。
事后有人问叶均哲怎么突然就把林晶婧甩了,叶均哲给的理由是:“我讨厌不懂事的女人。”
在叶均哲看来,林晶婧就是一个不懂事的女人。
如果林晶婧只是为了林幼枫的事情吃点醋闹点脾气,叶均哲也不会觉得怎么样,他自认当时自己的态度确实不是特别好,林晶婧生气了,要他道歉补偿他都无所谓――女朋友嘛,总是要好好疼的。
但是林晶婧千不该万不该把私人情绪带到公事里,校庆演出多大的事,林晶婧说不来就不来,如果当时没有林幼枫,那整场演出还不是就毁了?这不单是叶均哲要背责任的问题,其他人几个月来辛辛苦苦的努力也都将付之东流。公是公,私是私,公私混淆,这是叶均哲所不能容忍的。再加上之前冯馨的事情弄一下,叶均哲的怒火就特别旺盛。
如果当时没有林幼枫,叶均哲确实会去对林晶婧道歉,让林晶婧回来演出,但是演出完毕,叶均哲也会马上说分手。
还有那冯馨,如果当时没有林幼枫,叶均哲为了整个校庆可能也真的会对冯馨低头,但是等校庆过了,叶均哲会让冯馨死得很惨。
校庆过去之后校园好像突然安静了下来,叶均哲这个学生会会长也清闲不少,反而是在校庆上大出风头的林幼枫多了一点小麻烦――似乎原本和他也不是特别亲近的同学突然都喜欢围着他说点什么了。这让不善言辞也喜欢安静的林幼枫有些烦恼。
校庆过后,林幼枫到叶均哲家里的次数与日俱增,叶父叶母在的时候,林幼枫就给叶均哲补习化学,叶父叶母不在时就轮到叶均哲给林幼枫上“生理健康课”。
林幼枫在叶家留宿时就和叶均哲睡在一起。睡着的叶均哲总会将他抱在怀里,就算两个人睡下时是分别盖了两床被子,到了第二天早上,林幼枫总会发现叶均哲不知什么时候就钻到自己被窝里将人抱在怀里,还搂得死紧,一只腿压在他身上,仿佛怀里抱着个大布娃娃似的。
林幼枫在叶均哲怀里醒来的时候,他会想到或许叶均哲也是喜欢自己的――就像自己喜欢他一样。可是转眼就想起叶均哲身边走马灯似的女朋友,林幼枫又有些灰心。林幼枫不知道叶均哲究竟将他看成什么,死党?床伴?地下情人?
日子转眼就到了十一月底,冯馨被叶均哲的人整得呆不下去了,不得不转学离开,但据说两个月后,她又离开了这个城市――叶均哲的势力可不局限在一个昔儒高中。为了这件事,冯馨错过了那个音乐学院的考试时间,不得不再读一年,参加第二年的考核。
听到冯馨这些事情,原本还有些吵闹的林晶婧顿时不做声了。
在叶均哲摆平这两个女人的时候,林幼枫参加了一个全国高中生的数学比赛,这让他和叶均哲相处的时间变少了。
一月份的时候竞赛成绩出来,林幼枫又是第一名,成绩超过第二名很多。过了几天,校方就通知林幼枫在寒假期间前往北京参加一个数学竞赛集训,如果集训成绩好的话,他将在三月前赴美参加一个国际中学生数学竞赛。
对于这些,林幼枫表现得很平淡,从小到大各种竞赛他没少参加连奖杯都拿腻了,虽然是第一次参加国际性的竞赛,但对于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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