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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种田的乡巴佬穿越 作者:未来钦翼

    伴侣仪式,我们可以提前几天去你那里啊”林剑想了个感觉很  可行的办法。

    “也对,也是二十天左右吧,不知道你身体到时候适不适合外出”斯未雷想了一下,那时候应该就是他们结为伴侣的时候。

    “没问题的,我感觉今天身体好了很多”林剑也很惊讶自己的身体会好的那么快,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恩,那就好,没事的话我想下午就回去”实话说,好几天没见到瓦格,感觉很是想见他。

    “那也行吧,回去好好准备”林剑觉得这里离斯未雷的部落有三四天的飞程,挺远的,既然要举行伴侣仪式早点回去准备也好。

    当天下午,斯未雷就向他们告辞了,而林剑本来想煮晚饭却被蒙瑞斯拒绝了,他说昨天半夜发现林剑睡得很不安,发出难受的呻/吟声。

    为了不让蒙瑞斯当心,他只好再过两天等身体比较好了才敢下厨。

    过了两天,大巫和一个面生的小雌性来到蒙瑞斯的洞口,那个小雌性看上去最多才十二三岁。

    林剑和蒙瑞斯听到大巫的声音走出去看见大巫很开心。

    “大巫你不是回你爹亲的部落了吗,为什么会回来这里”

    “因为小倾还太小,巫长怕他很多地方不知道,让我一起过来指导他”大巫笑着说道,其实这样更好,他喜欢在这里,现在能继续待在这里他觉得很开心,只是想到尼尔,心里有点闷闷的感觉。

    “你就是小倾,看上去是有点小,你就是新来的大巫吗”林剑看了一眼小倾,却发现他脸上充满了震惊,林剑下意识地摸了摸脸,没发现脸上有脏东西,于是有点疑惑地问道:“我身上哪里有不对劲的地方吗”

    “你、你、你是林剑、对不对!!!!”只见小倾惊讶地出声说道。

    第44章 唐云倾

    “额,没错,我是林剑,可是为什么你会那么惊讶”林剑一头雾水,他的名字有必要让这个小雌性那么意外吗

    “你真是林剑,,林云是不是你妹妹,”在确认眼前的人是林剑后明显激动起来。

    “是啊”林剑先是乖乖地点点头,然后反应过来震惊地问道道,“你认识我妹妹,你是谁”

    小倾绝对不会是这里的兽人,就凭他认识自己的妹妹,林剑强烈怀疑小倾是不是也是穿越过来的,不过他看上去那么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穿过来的。

    “你好,我叫唐云倾,是林云的大学同学兼同事”小倾用与他年龄极不相符的表情说道,还友好性地伸出手和林剑握手。

    “什么!这是怎么回事,我妹妹现在才大一吧,你说你是她同学我能理解,但同事是怎么回事”林剑明显听不懂唐云倾在说什么。

    “怎么会,林云现在是医学院的博士,和我一样都二十七岁了怎么可能是大一的学生”唐云倾比林剑更加震惊,他明明记得当初林云说她哥哥是在她大一暑假时出车祸去世的,而且最可怜的是连尸体都没有找到,还经常给他看林剑的照片,唐云倾发现林云和她哥哥林剑长的很像,只不过一个五官长得比较柔和,一个长得比较阳刚。

    现在林剑说他妹妹才大一,难道他是刚穿越到这里不久,那为什么过了七年,他自己穿越到这里也一年多了,而林剑却才在这里呆了不久,至少没有超过一年,这根本不科学!好吧,其实他会魂穿到一个小男孩身上,还是在兽人世界,这本来就已经很不科学了,多这点不科学也能接受。

    “蒙瑞斯,帮我把石桌般出来好吗,顺便搬四个石凳”林剑转头对着从听到唐云倾说起他妹妹时就明显紧张起来的蒙瑞斯轻声说道,接着对着大巫他们说:“大巫现在怀孕了,老是站着不好,等蒙瑞斯把桌子和凳子搬出来再说吧,我还有好多话想问小倾,额,这样会不会打扰到你们”

    林剑现在最想知道妹妹怎么样了,对于妹妹现在到底几岁的事倒不是很在意,他认为有可能这个星球的时间和地球上的时间不一样,在这里两个月,在地球可能就好几年了。

    “不会的,反正我已经带小倾见过部落的其他兽人了,你们这里比较远,所以才最后过来”大巫其实对他们地球上的事很有兴趣,尤其是那些神奇的药,他没想到原来小倾也是林剑那里的人,不过好奇怪,好像小倾是埃威的孩子,为什么现在会变成地球人呢。

    “那就好”林剑一边想问她妹妹的消息,一边又怕打扰到大巫他们。

    “大巫小倾,都坐下吧”没几分钟,蒙瑞斯就已经在他们旁边摆好了石桌石凳,林剑招呼他们坐下,然后和蒙瑞斯挨得很近坐着。

    “额,他是你的伴侣吗”唐云倾有些好奇地问道,没想到林剑那么容易就接受了这里的世界还找到了伴侣。

    “恩,过一段时间我们就要举行伴侣仪式”林剑看着蒙瑞斯甜蜜地说道。

    “真的吗,恭喜恭喜,祝早生贵子啊,看来我来的正是时候,恰好赶上你们的伴侣仪式”唐云倾由衷地祝贺到,在这里,祝他们早生贵子是最好的祝福。

    “咳!你是穿越过来的吧,你不是说和我妹妹是同事吗,可是为什么看上去那么小”林剑听到早生贵子干咳了一声,马上转移话题。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进这个小男孩的身体,我当时摔下悬崖就摔死了,后来发现竟然真的可以灵魂出窍,我在悬崖下面徘徊,突然被吸入一个黑洞,醒来就发现自己变了样”唐云倾回想了下当时的情况,他也搞不清是什么回事。

    “就是说你死了然后灵魂出窍?那原来这个身体的主人呢?”林剑疑惑地问道。

    “不清楚,当时好像巫长说我已经死了,但是过了一会儿有奇迹般地活过来了,他说这是兽神的馈赠,所以让我当大巫来回报兽人”唐云倾认为他身体原来的主人应该是已经回归到兽神的回报了。

    “原来是这样,我还真怕会出现小说里那种夺舍,就是抢夺活人躯体的事”

    “我当时也怕是自己夺走了这个小男孩的身体,所以特地去找巫长询问才知道这件事的”唐云倾回答道,他是医生,使命就是救死扶伤,如果因为他的原因无故害死一个兽人他会内疚一辈子的。

    “我妹妹现在怎么样了,她现在过的好不好”林剑有些忐忑地问出他最关心的事。

    “我是去年和林云去祭拜你的时候摔下悬崖的,她现在过的怎么样我是不知道,不过以前过得很好,就是偶尔会因为想你而心情低落”唐云倾如实回答道,他以前无意间看到过林云拿着林剑的照片偷偷抹眼泪。

    “过得好就行,我现在不能回去,心里对她很愧疚,不过知道她过得好,我也可以安心一点”林剑欣慰地说道,接着反应过来问道:“你说你是在和我妹妹去祭拜我的时候掉下悬崖的,为什么你会掉下悬崖?”林剑疑惑地问道。

    “哈,哈哈,这个说出来太令人尴尬了”唐云倾挠挠头继续说道:“当时林云带着我到你出事的地方去拜祭你,她在默默地那里蹲了很久,起来时转过头来脸上已经泪湿了,看到她突然张开双手,我以为她看不开要跟着跳下去,所以拼命跑过去想拦住他,但快抓住林云时发现她只是伸了个腰又继续蹲下去,我因为急于停下来没看到悬崖边上的小石头,不小心踩上去被绊倒掉了下去,后来头撞上石头在半空中就晕死过去”

    听唐云倾说完林剑和大巫想笑又不敢笑,因为这真的是一个很悲催的故事,但这又是一个很搞笑的故事,还真的是令人哭笑不得。

    看到林剑他们憋笑的表情,唐云倾无所谓地说道:“想笑就笑吧,憋着多伤身体,不止你们,连我自己时常想起的时候都想笑”,所以说这件事说出来会很尴尬,明明就是悲催的事,为什么要那么搞笑。

    “噗!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谢谢你那么关心我妹妹”林剑实在憋不住,虽然妹妹因为他的事伤心他很不舍,但唐云倾也太倒霉了,为了不失礼,赶紧把重点放在他妹妹上。

    “呵呵,这没什么,我们是那么好的朋友,多照顾他一些也是应该的”其实会和林云成为好朋友是有原因的。

    因为他本身就是g,那时刚进大学什么都不懂,带着对大学的憧憬希望能在里面找个志同道合的人。

    无奈他在网上搜群的时候进错群了,还以为是同志群,原来是个腐女群,当时傻乎乎地爆照,被林云认出来了。

    因为知道同志圈很乱,他不想玩,只想默默地找个正经的人一起好好谈场恋爱,因此一晃半年就过去了他却依旧没找到喜欢的,那时林云找到他,直截了当地问了很多露骨的问题,问自己交过几个男朋友,有没有不良嗜好,连初次还在不在都能问,害他以为林云是要找他相亲。

    不过事实也真是如此,林云听到满意答案时高兴地给他看林剑的照片,还说什么有机会撮合他们。

    当唐云倾问道为什么要这样做时,林云说道:“你记得q/q群里的‘打滚红尘间’吗,那就是我,自从知道你是同,我就默默地观察你,发现你很安静,就算是同也不会整天乱来,品行也很好,要是能和我哥哥在一起那多好,我早就发现我哥哥对女的没兴趣,所以暗暗地为他物色合适的人,无奈那些自己看上去还行的人基本都是直男,不是直男的也有了男朋友”

    不过唐云倾拒绝了她的好意,虽然他觉得林剑是很帅,但没有令他心动的感觉,他想自己找,那么多年都一个人过来了,即使找不到他也不会觉得遗憾。

    经过这件事之后林云经常找他去逛街,看上好看的衣服林云也不买,她说这些太贵,买了也穿不了几次,还不如买运动衣,耐穿耐磨,不过即使她穿运动衣还是很好看,大学期间很多人追她都被拒绝了。

    唐云倾家里很有钱,和林云成为好朋友后想送她一件她看上去很喜欢的衣服,没想到被狠狠地骂了一顿,还扬言不把衣服退回去就不和他做朋友了,他很为难,从来没有退过衣服,林云见他尴尬,知道他也也是好意,就用原价钱把衣服买过来了。

    从此他再也不敢无端端地送林云东西,只敢在节日送些不贵重的小礼物,她发起脾气来真的太凶残了,简直比母老虎还凶。

    而让他真正和林云交心是因为学长的事。

    那时是大二下学期,一个大三的学长无意间闯入了他的视线,即使只是匆匆一瞥,却在他心狠狠一震,他觉得那个学长就是他想要的那个人。

    这件事不敢告诉林云,在观察学长很久之后感觉他也是个同,所以偷偷地写了封信给学长,希望他能喜欢自己。

    没想到那个学长竟然是直男,还当着他的面带了女朋友来羞辱他,在校门口大声念他信的内容,当时他真的很羞愧很难受,拼命忍住眼里的泪水,看着学长和他女朋友那不屑的笑容,更加痛苦。

    没想到自己眼神那么差劲,会看上这样一个人,正当他想逃离这里时,林云出现了。

    她很强硬地一上前就给了学长和他女朋友一个巴掌,然后很霸气地说道:“我的男人是你们可以随意嘲笑的吗,只不过是我让他跟你开个玩笑而已,你得瑟个什么劲,真是自大到不行”接着对着围观的人群喊道:“看什么看,看什么看,没见过白痴被戏弄了还自以为是的吗”

    说完很亲昵地抱住唐云倾的手将他带离了校门口。

    从此他把林云当成可以交心的朋友,他知道林云表面很凶,其实心里真的很善良,一点都看不过那些不平的事。

    那么多年来他都不敢再轻易去喜欢别人,家里人想安排他去相亲时都是林云帮忙挡下来的,再后来不小心摔死了,之后就来到这里。

    “对了我妹妹交了男朋友没有?”林剑对这个问题还是挺关心的,唐云倾说她现在都二十七岁了,要是以前那自己肯定会百般阻扰她谈恋爱,不过现在嘛,都那么大了,再怎么舍不得也希望他能找个靠得住的人嫁了好好过日子。

    “应该还没有吧,她说她没找到合适的”唐云倾说道,林云很漂亮,不管是素颜还是画了淡妆都一样吸引人,不过她自己好像没有喜欢的人,在她身边那么久,从来没见她说过哪个男人让她喜欢。

    “什么,这可不行,都那么大了,再不嫁都变成老姑娘了”林剑有些着急地说道。

    “这个应该要看缘分的吧,不过医学院的副院长在追她,我觉得副院长是最有机会追求成功的那一个”唐云倾猜测到。

    “真的吗,那个副院长人怎么样,会不会花心,对别人怎么样,人品好不好”一听说那个副院长有机会成为自己的妹婿,林剑激动地问道。

    “副院长名声很好,而且非常高大帅气,是全院公认的钻石王老五,医学院的女孩都把他当暗恋对象呢”唐云倾觉得副院长很不错,配林云也很合适。

    “那就好,希望我那个妹妹懂得把握机会”听起来那个副院长挺让优秀,林剑觉得挺满意的。

    “啊,对了,你说你和我妹妹是同事,那你也是医生吧那你也是医生吧,你可以帮我看看蒙瑞斯身上有没有什么问题吗”林剑突然说道,他不知道蒙瑞斯身上的毒是怎么回事,这里的医学那么落后,现在来了个现代的医生,不知道他有没有办法治好蒙瑞斯身上的毒。

    “当然可以,不过这里没有医疗设备,我只能先帮他把把脉”唐云倾说道。

    “你会把脉?你学的是中医方面的知识吗”林剑惊讶地问道,他妹妹好像学的是西医吧

    “是啊,我家世代都是学医的,对古代医术有很深入的研究,我大学主修的也是中医”他没说他家其实对毒很有研究。

    “太好了,蒙瑞斯,快把手伸出来给他看看”林剑没想到自己运气那么好,遇到懂得把脉的医生,现在的医生都只能用仪器来检查身体,要是单单靠观察,基本看不出什么毛病。

    蒙瑞斯乖乖地把手伸出来,见唐云倾有模有样地把脉,林剑觉得很有希望能治好蒙瑞斯身上的毒,这样以后苍麒就不会再受到兽人们刻意躲避了。

    第45章 变成人型

    “奇怪,从脉象上看身体很健康,但为什么会三实一虚呢”唐云倾疑惑地喃喃自语道。

    “什么叫三实一虚,是说蒙瑞斯的身体出问题了吗”林剑紧张地问道,他不是学医的,对这些都不了解,但从唐云倾的表情上看,好像不太好。

    “三实一虚说的是蒙瑞斯的脉象其中三下的跳动是实的,很容易感觉出来,而剩下的一下则是轻微的,如果不仔细感觉,会以为最后一下没有跳动”唐云倾仔细解释道。

    “那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林剑有些担心,我们的脉搏每次跳动的强度都是一样的,为什么蒙瑞斯四下中只有三下跳动的强度一样,最后一下会虚呢

    “这个,其实我们家是唐门后代,世代对毒都很了解,如果我没猜错,蒙瑞斯身上有氰毒,这种毒会挥发,吸入过多会造成免疫力下降,身体机能被破坏”唐倾云猜测道,不过如果是氰毒,为什么蒙瑞斯会没事呢,氰毒可是一种很霸道的毒药,通常误食过多会理科毙命,但如果只吸入一点则属于慢性毒药,指挥慢慢地破坏身体机能,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才会虚弱死去。

    “恩恩,没错,当初利恩说过苍麒身上有毒,长期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话会中毒,没想到你医术那么高明,把个脉就能知道”林剑快速点头,心里很开心,兴奋地看了一眼蒙瑞斯,他认为唐云倾肯定可以治好他。

    唐门这个名字几乎大家都知道,唐门的毒是多么惊叹,他以为唐门只有在古代才存在,现在早已消失不见了,没想到现在竟然还有唐门这个家族的人,真是大隐隐于市啊。

    “林,还记得那时和利恩他们约好的事吗,当初说过过几天会去找他们,那时你突然昏迷,我太担忧你的身体,结果忘了这件事”蒙瑞斯突然神情严肃地说道,要不是林剑突然提起,他可能没那么快想起来,不知道利恩他们走了没有,这样失信于人真是太不应该了。

    “啊!对啊,我们竟然把这件事给忘了,他们会不会早就离开了?”林剑这才慢半拍地想起来。

    “不管他们有没有离开,我想过去看看”蒙瑞斯说道。

    “肯定要的,如果他们一直等着我们,那我要去好好道歉,害他们白白等那么久,不过现在你身上的毒比较要紧,小倾,蒙瑞斯身上的毒有办法吗”林剑感觉很对不起利恩他们,当时他莫名昏迷,害得蒙瑞斯六神无主,一时完了这个约定,说到底都是因为他的错,如果当时他对蒙瑞斯的爱能坚定一点,也许就不会一直沉睡不醒。

    “这个毒如果在我们那里不难解,但这里不知道有没有解毒所需要的药草,而且有个问题我还没有弄明白”唐云倾也说不好这毒到底算不算好解,如果可以找到那么药草,是很好解,但如果没有,他必须重新研究新的解药,用这里的药草代替原来的药草。

    “什么问题没明白”林剑忐忑地问道,他真怕连唐云倾也没有办法。

    “就是为什么蒙瑞斯身上有氰毒,但他自己一点事都没有”唐云倾将他的疑惑问了出来。

    “这个我也不懂”林剑看向蒙瑞斯,希望他能给出答案。

    “我们苍麒一出生就带了你所说的氰毒,这种毒对苍麒没有害处,但是会对周围的兽人有害,至于为什么我也不清楚”蒙瑞斯如实说道。

    “什么,一出生就有,是不是一直都有,直到死去?”唐云倾惊讶地问道。

    “是的,就是因为一生都带着这种毒,才会使我们的伴侣身体越来越差”蒙瑞斯看了一眼林剑说道,他也希望眼前这个和林剑来自同一地方的人能把自己身上的毒去掉,这样他就能和林剑在一起更长时间了。

    “长期吸入微量氰毒的确对人体有害,可是你既然是生来就有,难道是因为你们本身就会分泌出氰毒吗”唐云倾猜测道,如果不是本身长期产生氰毒,那他身上的氰毒不可能一直都有,总会挥发掉的,而且是长时间接触,也就是说他们每次分泌的氰毒都是微量的,不会使其它兽人因为吸入过多而不小心毙命。

    “这我也不知道”蒙瑞斯猜测分泌就是产生的意思吧,虽然林剑他们那里的兽人说的话和这里有些不一样,但现在基本上都能理解了,他摇摇头表示也不知道原因是什么。

    “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等我找到要用的药草之后,让我取点你的血研究一下吗”唐云倾有点不好意思地开口,他对蒙瑞斯身体能产生氰毒真的很好奇,如果明白了为什么,也许能根治也说不定。

    “可以”要是能治好身上的毒,不要说一点点血,就是要他身上的一大块肉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割下来给他,只要他身上的毒不再对林剑有害。

    “那个,你需要什么草药,我们也可以帮忙找,我从小就在农村长大,对普通草药还是认得的”林剑希望自己也可以尽一份力,蒙瑞斯是他的爱人,只要有办法医好他,不管要他做什么都可以。

    “这样的话也不是不行,明天我把草药的清单列一份给你,有些比较生僻的名字我会画上相应的图案,这样找起来人多力量大,肯定会更好一点”唐云倾点点头分析道,那些草药大多普通,他都见过,只有几种比较特殊的药草他没见过,也不知道这里有没有。

    “太好了,真是太谢谢你了”林剑由衷昂地感谢道,唐云倾简直就是他生命中的贵人,不仅帮他照顾妹妹,还有办法医治他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要是以后唐云倾有什么困难,他一定会尽他最大的努力帮助他。

    也许是因为兽神听到了林剑的感激,在未来的某个时段,终于给了林剑报答唐云倾的机会。

    “不用谢,你是林云的哥哥,我和林云那么要好,能帮助你们我觉得很开心,如果没事的话,我和大巫先回去了”当初林云那么帮他,现在他能有机会回报她心里也很开心。

    “恩,林剑,要是有什么事,可以到巫屋来找我们”大巫越来越觉得林剑和小倾他们那个星球很神奇,竟然能知道那么多关于治病的事。

    “我会的,大巫你不要一直劳累,要多休息”在他们临走前,林剑叮嘱道,他一直把大巫当成朋友,看到大巫有些黯淡的脸色,心里也会担心。

    “哈哈,我是大巫,当然知道怀孕要注意什么,倒是你,三天两头就要去一次巫屋,你可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以后可不准带着病来我的巫屋了”大巫嘴上调侃着林剑,心里却觉得温暖,有那么多兽人关心着他,他觉得很幸福,只是尼尔他……

    大巫在心里叫自己不要再想尼尔的事了,身为大巫,本来就不该去喜欢其他兽人,他们没有那么多精力可以时常关心伴侣,经常会因为治病或者侍弄草药而忽略他们,而且尼尔走了好几天了。就算他想反悔也没用了。

    “那是意外,小倾,你也是大巫,麻烦你多多照顾他了”林剑把亚希和唐云倾当成好朋友了,所以开口让唐云倾帮忙多照顾亚希一些,毕竟唐云倾医术似乎很好,大巫身边能有唐云倾照顾,应该不用担心。

    “我会的,亚希肚子里的小兽人我可是很期待呢”唐云倾点点头笑着说道,他很喜欢小兽人。

    “好啦,你们说的好像我自己照顾不好自己一样,林剑我们走了啊”大巫无奈地说道。

    在回巫屋的路上,大巫说对那个把脉很好奇,希望唐云倾有时间可以教他,得到唐云倾等自己生完小兽人就可以教他的承诺后很开心,要是能学会把脉他的医术肯定会更好的。

    “ren~剑,ren~剑,门乐死,门乐死”就在林剑和蒙瑞斯转身想回洞里时听见非常稚嫩的声音响起。

    听到后面传来‘人剑’‘门乐死’的声音,林剑一头黑线地转身,结果却看到弗兰抱着一个非常可爱的全身赤/裸的小婴儿,那个小婴儿看着他们笑的一脸灿烂,头上长得毛茸茸的两只兽耳,身后还有一个大尾巴甩来甩去的,看上去整个人都很开心。

    “这、这、这是蓝狐?”林剑有些结巴地问道,几乎是在看到这个小婴儿的第一眼,林剑就认出了他就是蓝狐,那炯炯有神的眼睛和经常甩来甩去的大尾巴简直一模一样。

    “是的”弗兰也很开心,他是第一个看到小狐变成人型的,心里很得瑟,昨天他还在担心是不是雪果吃的不够多,小狐才没变成人型,今天带他出去玩的时候半路上就变成了人型,真是太令人开心了。

    “门~乐~死~,抱抱~~”小婴儿开心地张开双手喊道。

    “……”

    林剑一头黑线地跟着蒙瑞斯走过去,小婴儿蓝狐那么可爱,对于他发音不准的事也没那么在意了。

    小婴儿笑呵呵地蹭着蒙瑞斯,他很喜欢这个父亲,很厉害可以打跑难看的怪物,还会给他很多很多食物。

    “小家伙,你发音有问题,看来我要好好教你怎么发音,要不然以后别人的名字都不知道会被你叫成什么样”林剑在一旁看着也很开心。

    “不~要~,不~要~,人剑凶~凶~”小婴儿一脸委屈地拒绝道。

    “嗯?什么,我凶吗,真是没良心的小家伙,谁天天抱着你睡的啊”林剑佯装生气地说道,心里却觉得蓝狐很可爱,不过他真没感觉自己什么时候有凶过蓝狐啊,为什么它会认为自己很凶。

    “现在,凶凶~”小婴儿笑着说完然后快速把头埋在蒙瑞斯的怀里,装作害怕的样子。

    “哈哈”弗兰在一边笑出声来,他的小狐真是太可爱了,让人想好好抱在怀里揉揉。

    “林,你不凶”蒙瑞斯抱着可爱的蓝狐在一旁出声安慰道。

    “蒙瑞斯还是你对我最好,赶紧把这个小没良心的嫁了,省的天天嫌我凶,这样我也没必要帮他做衣服了,让他整天光溜溜地出去遛鸟”林剑调侃道。

    “小狐,你爹亲生气了,还不快撒撒娇”弗兰在一旁用期待的眼神说道,他好想看看小狐怎么撒娇。

    “门乐死~,人剑生气了”蓝狐用他那无比委屈的眼神可怜地看着蒙瑞斯,他知道蒙瑞斯有办法让林剑开心起来的。

    “哎呀,这个小家伙真是太精了”林剑在一旁感叹道,真是捡到宝了,不过在成为宝之前一定要改变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

    “林,我们给蓝狐取个名字吧”蒙瑞斯宠溺地看着林剑建议道,蓝狐和林剑都是他心里最重要的亲人,他早就想给蓝狐取个名字了,无奈一拖就拖了那么久。

    “是啊,我早就想为他取个名字了,但不知道他原本有没有名字,小家伙,你原来的父亲和爹亲给你取了名字吗”林剑温柔地询问道,他决定以后再蓝狐面前要表现的比往常更温柔。

    “男~死~”蓝狐想到死去的父亲和爹亲,脸上有些悲伤。

    “……”真是,这个发音问题一定要赶紧纠正,不然还不知道要闹出多少笑话。

    “难死?兰斯!小狐,你是不是叫兰斯?”弗兰猜测到。

    “恩恩,男~死~,我的名名~”小婴儿见弗兰说出了它的名字,有高兴起来了。

    “既然这样的话,以后就叫你兰斯了,这个名字挺好听的,蒙瑞斯,你觉得怎么样”林剑觉得这个名字挺好的,重点是这个是蓝狐的亲身父母送给他的祝福,用这个名字也是对他们的一种尊重。

    “恩,都听你的”蒙瑞斯点点头,既然蓝狐原本就就名字了,也没必要在取,何况他名字是他双亲取的。

    “兰斯,兰斯,真是好听,配我的弗兰正好,弗兰兰斯,真是太配了”弗兰在一旁兴奋地说道,小狐天生就是要和他结为伴侣的。

    “胡男,男死,好!”蓝狐也学着弗兰莫名地兴奋起来,而林剑和蒙瑞斯则在一旁宠溺地笑着,能得到蓝狐这么可爱的孩子真幸运。

    第46章 兽皮肚兜

    林剑当天下午就在洞里找了一张相对来说最薄的兽皮给兰斯做了一个兽皮肚兜,小巧精致,穿上去显得兰斯更加可爱

    不过令人不解的是兰斯不喜欢穿衣服,经常趁着林剑他们不注意就把兽皮扯来藏起来,心里想着只要它们找不到,就不会给他穿了,但弗兰和蒙瑞斯他们的鼻子太灵了,只要稍微嗅一下就知道兽皮肚兜在哪里。

    屡次计谋失败,兰斯只好乖乖地穿着碍手碍脚的肚兜,实在觉得烦的时候就变幻成兽型,因为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穿肚兜了。

    这天下午,林剑让蒙瑞斯去打几只山鸡回来,晚上用弗兰送给他们的人参炖鸡汤,当弗兰拿着一大袋的雪莲和人参说要送给他和蒙瑞斯时,林剑非常惊讶,又多又大的雪莲和人参,完全是野生的,要是在地球没个几千万肯定买不到。

    当林剑和蒙瑞斯想推辞时,弗兰说那是给他们的见面礼,要是不收就是不欢迎自己住在这里,他们只好收下,弗兰说本来这些东西刚来的时候就要送给他们,但一来发现林剑昏迷着,那时候送不合适。

    那么多名贵的山参,要是不好好利用就太浪费了,林剑想着这些可以补身体,虽然大家的身体看上去都很健康,但偶尔补补还是很有好处的。

    因为是山鸡,比家鸡有营养,而且比家鸡更加好吃,当晚炖了三只,林剑和蓝狐吃了一只,蒙瑞斯和弗兰各吃了一只,还有大半锅的参汤全部进了四人的肚子,那么好喝的鸡汤他们从来没有喝过,就连从小吃雪莲和雪参吃到大的弗兰也不知道原来雪参还能变得那么好吃,那些雪莲和雪参在他们那里都是生吃或者碾成碎粒吃下去的,从来没有配过其他东西煮。

    林剑发现这里的兽人基本上只是中午吃很多,早上和晚上要嘛不吃,要嘛吃些果子,只有实在感觉饿的时候才会在晚上烤肉吃,这也让他知道当时蒙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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