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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78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78 章

    夫差咬牙切齿,“这姓伍的,越来越过份!哼,他以为孤王不敢治他的罪?哼,惹怒了孤王,孤王照样让他人头落地!”

    谁是伍相国?

    吴国的相国伍子胥。在吴国,伍子胥的身份地位高贵,除了夫差,官当得最大是他了,伍子胥是夫差之下,万人之上。

    伍子胥是个不简单的人,在历史上很有名,还流传了两件千古的故事:一件是一夜愁白了头,一件是掘墓鞭尸。伍子胥不是正宗的吴国人,他是流亡到吴国的楚国人。因为楚国的老大就是做大王那个叫楚平王的,听信奸人的谗言,让伍子胥的老爸和老哥人头落地,一命归西。伍子胥运气好,楚平王还没来得及杀他,他便得到了消息,便赶紧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逃奔他国,被楚平王派了兵,一路追杀。

    也许伍子胥命不该绝,在紧要关头,给扁鹊的弟子东皋公救了,带到自己家中。

    伍子胥便是在东皋公家中,一夜白了发的。

    因心忧心呀,如果再逃不出楚国,跑到隔壁的吴国去,自己的脑袋瓜子,不知道下一秒种还能不能挂在自己的脖子上。

    而跑到吴国,也不是容易的事。

    楚国和吴国之间,相隔了一个昭关,一条大河。昭关被右司马远越领兵把守,而伍子胥作为通缉犯,四处都贴满了他的画像,想过关,比登天还要难。还好上天帮助伍子胥,大概还不想让他这么早去阎王爷那儿报到,就让他一夜白了头。这下好了,因为白发苍苍,从一个壮年人一下子就过渡成了老头子,伍子胥就是不用化妆,也没人认得出来了。在东皋公,还有东皋公的好友长得和伍子胥相似的皇甫讷帮助下,伍子胥顺利通过昭关,来到吴国,做了叛国贼。

    伍子胥(2)

    因为是牛人嘛,有本事,牛人走到哪儿,都不愁没饭成,没官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伍子胥很快的,便和吴国的公子姬光也就是夫差的老爸,打了个火热,伍子胥凭了自己的聪明,帮助了夫差的老爸夺取了王位。

    意气风发的伍子胥,有仇不报非君子。

    后来,伍子胥和孙武一起,就是写《孙子兵法》那个出了名的军事家,率兵去攻打了自己的祖国——楚国,赢了。令伍子胥气恨的是,楚平王这个时候已经死翘翘了,不知道是上了天堂,或是下了地狱,总之,不在人间了。

    伍子胥不忿,楚平王死了又怎么样?他还是人报仇。

    于是,伍子胥便掘了楚平王的墓,搬出了他尸体,鞭打了三百下,才解气。

    大概那个时候的伍子胥,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枉这么聪明的一个人,也做了笨事。就算把楚平王的尸再鞭打三百下,楚平王还是不知道痛了,无知无觉了。如果楚平王泉下有知,说不定在掩嘴偷笑:尸臭的气味,是不是好好嗅?

    据说,“千金小姐”的来由,功劳也是来自于伍子胥。

    伍子胥在逃离楚国,投奔吴国途中,遇到一个浣纱女子,看到她竹筐里有吃的东西,因为肚子实在是太饿了,伍子胥不得不为饱吃一餐而折腰,乞求人家姑娘家,把吃的给他。姑娘也好心,很人道主义的吃的东西施舍给了他。

    但这个姑娘,怎么说呢,不知道她的脑筋有点问题,还是当时的礼教太吃人,把了食物施舍给了伍子胥后,忽然想起,男女接触为礼教和舆论所不容。于是,她便抱了一块石头,跳到河里,把自己喂鱼去了。

    伍子胥很伤感,写下了血书:“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

    伍子胥还真的说得到做得到,后来,他还真的把千金投到那个姑娘当时跳水的地方。再后来不知道怎么传的,传来传去,就传成了有钱人家还没出阁的女孩子,就称呼为“千金小姐”了。

    战争,是冤冤相报何时了(1)

    夫差百般宠爱西施,为西施在灵岩山上建馆娃宫,与西施夕无虚度,胶漆相投。夫差的爱情观念,在那个年代,很超前,他希望他所爱的人快乐,所爱的人快乐,他就快乐。为了让西施快乐,也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夫差挖空心思,想方设法,常常换些新花样,博西施一笑:今天挖只池塘,让西施赏月,明天开口深井,让西施临水照影。

    如此的媳妇迷,恐怕天下,除了西周幽王,便无人能及了。

    本来爱情是没有错,但一个大男人,特别是一国之君,把爱情看作了生命的全部,整天的心思就落到自己所爱的女人身上,整天围着自己爱着的女人转,荒废了国事,就有点不大对劲了。

    以前,没遇到西施之前,夫差虽然不是个很明的君,但也不像现在,是个很昏的君。至少,夫差以前,还很明事理的。

    夫差之所以与越国打仗,是因为,夫差帮他老爸报一箭之仇。

    因为是邻国,小打小闹是免不了,那是家常便饭。那次夫差的老爸阖闾,突然心血来潮,亲自出马带兵去攻打越国。那个时候勾践好不容易盼他老爸魂飞天国,自己坐上了越国老大的位置。那王位,勾践屁股还没得坐热,阖闾欺勾践是做一国之君的生手,认为他布署未定,算好了色践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谁知因为轻敌,一败涂地的不是勾践,而是阖闾自己。

    勾践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打仗出的招式,不按路套出牌,来一招前无没者后没古人的。那就是在一堆高大威猛的青春俊男之中,挑选一批敢死队,然后赤着性感的上半身,手执利刃,列成三行,一步一个脚印向吴军缓步走去,一边高喊口号:“冒犯上国兴师讨伐,愿以一死为越王赎罪!”声音响彻云霄。

    吴国的兵将没有见过这阵势,搞不清楚越军在玩什么鬼把戏。

    美男计?

    貌似不是。

    他们又不是女的,又不是同性恋,时间和地点都不对,玩美男计有什么用?但不是玩美男计,他们干嘛秀着青春扬溢且又性感的上半身?吴国的兵将看着,一边猜测着十万个为什么,还没有等他们反应过来,那些高大帅气的小伙子们已到了他们跟前,忽然手举利刃,一个接一个朝了自己颈脖刺了过去,又 一个拉一个的,一脸悲壮倒下。

    战争,是冤冤相报何时了(2)

    原来,他们是搞集体性自杀式行为。

    什么是真正的“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便是了。

    吴国的兵将目瞪口呆,你望我,我望你。

    场面太震憾了,震憾得他们不知所措。

    亏这个主意,勾践都想得出来,好像那些高大帅气的年轻小伙子,没有爹妈生出来的,是从石头蹦出来的。那个时候,便显出了勾践的狠与毒。一个对自己都那么残忍的人,难道对别人不残忍吗?

    就在吴军还没弄懂是什么回事之前,还在发呆之中,越军惭地突然金鼓齐鸣,越兵排山倒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气势汹汹冲杀了过来。

    吴兵招架不住,只有逃跑的份。

    在逃跑的时候,越国的大将军灵姑浮勇往直前,冲了过来,一把长予就飞向了吴国的老大阖闾。阖闾闪得快,没中他的脑袋,却中了他的脚。如此的连惊带吓,加上重伤,阖闾回国后,便一病不起,很快死翘翘,去天堂,或地狱,找了勾践的老爸,和勾践的老爸论理去了。

    这是历史上有名的“携李之战”。

    阖闾临闭上眼睛前,叫人把他的儿子夫差叫到跟前,有一句没一句交代遗言:一定要踏平越国,为老爸报仇!

    夫差很听话,天天带了手下的兵去练武艺,为着复仇而做准备。

    因为是一国之君嘛,事务多,夫差怕自己忘记了他老爸的话,还特地在自己睡觉的地方,叫了那些嗓子好的,唱歌动人的,天天有事没事便厉声地提醒自己:“夫差,你忘记了越人杀死你父王的仇恨了吗?”这个时候,夫差就恭恭敬敬地站着,恭恭敬敬地回答:“孤王不敢忘记!”

    其实战争,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反正生命总是不值钱的。那个时候,政府才不会提倡优生优育,而是提倡越生多越多,最好子女能够组成足球队外加拉拉队。没人会考虑地球人口大爆炸,而是考虑打仗的时候人数不够多。

    战争,是冤冤相报何时了(3)

    战争,是冤冤相报何时了。

    第 7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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