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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27 章

    当LOLI穿越成了崇祯 作者:无皮无脸

    第 127 章

    那女子,手腕被大叔握住却死命挣扎。

    等袁大叔抢先夺过刀再丢下,叮当一声后。她突然一把,就扑到了大叔怀里,嚎啕哭道――――我说真的,你要是敢不要我,我就……

    声不渐闻,因为她啜泣着,头已经埋到了大叔的衣服中,她整个人,也死死借势环住了大叔。

    狗血!恶俗!肉麻!狡诈!不要脸!

    不要脸!狡诈!肉麻!恶俗!狗血!

    我颠来倒去地在胸中宣泄,却还是看到这女人,忽然抬起脸,往正拍她肩膀安慰她的袁大叔肩头上,隔着衣衫轻轻咬了一咬,破涕为笑地彰显她的一半瓜分大叔所有权。

    瞬间,我花岗岩石化了。

    这种心情,就好像蟠桃园中,孙悟空发现流着口水忍了一万年才成熟的桃子,全都被突然冒出来红衣仙女给连核吞掉。

    然后,懵懵懂懂地,袁大叔好像对林丹汗表达了谢意,大胡子林丹汗,好像还变态地慷慨,安排出一间房子来,供督师和蒙古美人单独叙话。

    这一切的过程中,我是怎么来的我?我好像木偶一样,任由其他人安排,说不出一个字来。那个女子,又或者会什么控制他人的邪术?结果,等躺到寝宫中大床上歇了半个时辰,我的三魂六魄,似乎才渐渐归位。

    这房子很大很豪华,床也很大很豪华,可是今晚督师――――

    我抓起床上的大圆枕头狠狠往房中砸去,但因为地上也是软毯,什么人也没惊动。我忍无可忍,冲门外大喊――――王德化!!

    王公公低头进来,弓腰如虾。

    我说,去!叫通事来,朕想去和林丹汗叙话。还有,你们,无论如何也给朕去打探打探,那女子――――那么不成体统,到底是什么人!

    当天傍晚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基本想知道的事儿。结果却更加有兵败如山倒之感:之前有阮阮,所以,我对这个小妾太轻敌了。

    她能不牛不彪悍吗?作为东蒙古喀尔喀部占据了一大片土地的酋长之女!

    我试探着问林丹汗,如此绝代佳人,大汉怎么舍得就这么放手?

    结果,林丹汗笑着回答说,这个美人太把美貌当武器了,自来的第一天,就想方设法唆使他去调集军队,攻打大明。如果他年轻十年,包管被色迷心窍,说什么做什么,就像之前为了有名的祸水东哥前赴后继依然执迷不悟的部落首领一样。

    更糟糕的是,额哲憨厚……还是打发她走了好。

    他说到这不再说。

    我也很识趣地不再问。

    回到寝宫,孑然一人,形影相吊。我有气无力地躺倒床上,搜肠刮肚地想对策。古往今来上下五千年,有什么斗过美艳小妾的策略吗?

    吕雉之于戚懿?不行,太血腥太残酷,我没那么恨对方。

    阿娇之于卫子夫?赌在门口要督师把小妾赶出去才行?可结果呢,还是卫子夫打倒陈阿娇,不行。

    武媚娘之于魏国夫人,在家宴下毒把对方干掉?万一东窗事发了怎么办?还是不行。

    等等等等,我发现历史事实全都不可借鉴,且大多数都是新宠把旧人给踢下台,成功保卫地盘的太少。那么文学经典呢?

    哦,想到有两个例子。

    其一,聊斋中的《恒娘》,这个故事的大妇取胜之道,在于假装贤良,切勿大吵,旧貌换新颜,要会撒娇媚眼,吊人胃口。

    其二,红楼梦。苦尤娘赚入大观园,弄小巧用借剑杀人。妙计,妙计。大观园,就是北京或者督师故乡东莞?反正死也不能让这小妾有机会留在辽东督师身边。

    哼哼,走着瞧吧,我也再封她个和阮阮平起平坐的一品诰命~,再把她发配到人生地不熟的广东东莞督师老家……可是阮阮,会是秋桐吗……

    我郁闷。直挺挺躺在床上,胸口憋了团火在烧――――现在袁大叔正和那小妾单独相处呢,如果我是那个女子,一定会久别胜新婚,娇滴滴地去剥督师的衣袍。再把门关严实,往督师腿上一坐,勾着他的脖子,想亲哪里亲哪里,想亲几口亲几口!

    …… 都想死我了!

    锤着床板我伤心得很,贴心公公为了讨好我,蹑手蹑脚摆了些新鲜水果在案上,结果看了更令人产生要命的幻想――――啊,那蒙古美人,总不会用香唇含了这晶莹的薄皮紫葡萄,送到督师的嘴里吧?

    这是我的创意!我的专利!怎么能就被她先申请了呢?

    所以,等接下去的晚膳时分,我再也无法忍受,便冲王德化说,带几个人,和林丹汗告知一声,朕要出宫走走!

    见王德化小心翼翼地问,是否要和袁大人……

    我一拍桌子,拍得手疼――――谁也不许和他说!

    督师督师,你不管我了,就会出大乱子!皇帝今夜,就在宫外流浪游荡了!这异国语言不通的城市,流动着小偷强盗人贩子,充斥了间谍刺客和奸商豪强,甚至可能有外星人,我要是被捉去做了试验,你就必定悔恨一辈子!

    谁知,这次贴心公公竟然一点也不贴心,真的没有暗自叫小内侍去通知袁大叔一声。所以半个时辰后,望着眼前装束停当的一众随从和决定陪我出门逛的肌肉王子,我只得,怏怏去换衣裳。

    靛蓝的蒙古袍穿在身上,金刀挂腰间,头发藏在蒙古帽下,我硬着头皮随王子出了宫,很快就走在官方选择的,白城中最能上台面的街道市集路上。

    本来就是蒙古人,和打扮成蒙古人的汉人随从们,分散充当路人甲乙丙丁,或牵着马,一路跟着我们。

    有位天才说过,购物是宣泄情绪的一种方法。那么我就要加上一句:尤其是不花自己钱的购物。

    语言不通并不防碍我理解肌肉王子的主动掏钱付款举止――――当时我正在一个石头摊上无谓地翻捡,这里距离巴林很近,倒腾出一堆鸡血石来卖的小贩多得很。

    见他付钱,我顿时后悔怎么没多拿几块?但又不好再回那摊子上……没关系,什么皮货,绿松石,匕首,靴子,兽骨装饰,烟袋,手镯戒指,这沿路的摊子还多得很那!

    我可是货真价实地出过血,作为报偿,他们怎么也得出点血意思意思,更何况,我买得越多,才叫越欣赏蒙古文化给人家面子!

    当天正逢市集。人并不算少,时而可以见到蒙族的年轻姑娘骑在背满货物的骆驼上招摇而过,妇女不怕抛头露面这点,比大明要强。

    再细看,人群中,有蒙人,有汉人,偶尔也能看到拖着难看尾巴的鞑子,似乎都是在做正常生意,也没人去嘲笑他们。

    一路逛去,心情逐渐好了起来。我心想我就是爱督师,爱大叔。小妾也好,阮阮也罢,不是早就知道她们的存在吗?来日方长,来日方长,看看有没有法子,让所有人一起笑到最后?

    其实我真的不介意,三人共侍大叔~~加我一个,正好还可以凑一桌麻将那!有利于家庭娱乐休闲,只要大叔肯给我个公平竞争的机会就行。

    原本心目中,世外桃源一叶扁舟,我与大叔携手共游的理想画面,看来需要涂改了。如今日新月异,及时调整自己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第 127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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