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香 作者:蔡骏
第 34 章
没过几天,我便被逮捕了。他们说我杀了人,杀了刘婆婆和她的家人。我懒得辩驳,因为我知道辩驳是没有用的,就象那些蚯蚓,那么辛辛苦苦地从地下爬出来,向每个人暗示着“救命”,可有谁理会呢?人总是只关心自己,没人会关心蚯蚓。
我知道我没有杀刘婆婆的家人,至于刘婆婆的死,其实也是在她危及我的生命的情况下,我一时失手造成的,应当算是正当防卫。但我相信没有人会听我解释,我年轻力壮,刘婆婆那么老,又那么慈祥,谁会相信她曾想用菜刀杀死我?所以我欣然承认了每一项指控,然后平静地等待着死亡的到来。我知道,等我死了埋在地下,过不了多久,便会也有蚯蚓爬出来,为我喊冤,因为我也是屈死的亡魂。但我同时知道,肯定同样也不会有人注意我身上爬出来的那些蚯蚓。我发现,古往今来,喊救命,其实都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
当我的案子快结案时,很偶然地,原来负责我这宗“恶性杀人案”公诉工作的那个检察官突然病死了。于是临时换了一个年轻的检察官。这个年轻人正处在想干点惊人之举的年纪,他对我过于爽快的认罪态度产生了兴趣,并进行了相对认真的分析。其实,稍微推断一下,就不难确定,刘婆婆的家人不可能是我杀的。只要作个法医鉴定,仅仅从死亡的时间看,才到她们家租房子住的我,也不可能是凶手。不过,刘婆婆的死,仍然只能是与我有关。“你为什么要杀刘婆婆?”年轻的检察官一再问我,他对我的杀人动机百思不得其解。
“不为什么”,我都被他问烦了,诚恳地请求,“早点判我死刑吧”。
他不可置信地摇了摇头。
这时候,我忽然发现一条蚯蚓,正从看守所讯问室的墙角爬了出来。“这地下有死人!有冤死的人!”我大声喊了起来,“有蚯蚓,有蚯蚓,它们在喊救命呢!”
这下子,检察官看我的眼神更加不象在看一个杀人犯了,他悄声和身旁的人嘀咕了几句,然后决定送我去做司法精神病鉴定。说实话,我宁肯死,也不想失去自由地被限制在那充满福尔马林气味的精神病医院,但我却毫无办法,在他们眼里,病人是没有权利决定自己命运的,而我很显然地被他们先入为主地当成了精神病人。
在去医院的路上,我预感到人们从此将要把我当作一个精神病人,关在那里了。所以我特别珍惜一路上的风景。我将脸紧紧地贴在车窗上,贪婪地看着路边的行人,树木和建筑,看得从未有过的仔细。正因为看得仔细,我第一次察觉,原来在我们繁华的都市里,居然到处都有蚯蚓。在银行高耸入云的大楼底下的街角里,在宾馆富丽堂皇的大堂外面的草坪上,在熙熙攘攘的商场背后冷清的垃圾箱旁,到处都有一条条的蚯蚓,在无声地喊着:救命!当然,毫无疑问,没有谁注意它们……我心里一阵绞痛,原来这美丽的城市下面,竟处处有着不甘心的死者,而我们就踏在这些冤魂上,快快乐乐地生存。我再也忍不住了,大声地喊起来:“蚯蚓,蚯蚓,地下有死人,他们在喊救命……”我看见路上的人先是奇怪地看了看我,然后指指点点地说,疯子,疯子……
若干天后,我坐在医院的园子里晒太阳。我知道,很多人都说我运气很好,保全了性命。但我自己并不这么认为,我的病友们也不这么认为。我们这些所谓的精神病人偶尔也看看报纸,看看那个正常人的世界里又有什么事情发生。一天,我看到《都市快报》一则关于我的最新消息:
[本报讯]据本报特派记者追踪报道,前段时期本市发生的刘姓老妇人被租房客谋杀案终于告一段落。该房客现以经过法医鉴定,确系精神病患者。但房中地下三具尸体,根据死亡时间推断,应与该房客无关。据初步验证,该三具尸体,可能为房主刘姓老妇人多年前失踪的丈夫,儿子和前年失踪的孙女。有关人士怀疑,刘姓老妇人可能因臆想症而成为中国首例老年女性杀人狂燥症患者。
我冷笑一声,将报纸撕成几片。这其实很正常,很多健康人都撕过报纸,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然而不远处的那个hush,惊恐地看了看我,便小跑着找医生去了,我知道,他们会说,我的病情又加剧了。
/**/
六根手指(1)
他们懒懒地追随着旅人,
而船是在苦涩的深渊上滑行。
——波德莱尔《信天翁》
1
张嫱对王溯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曾经,就在咱们学校,就在第三教学楼三楼的那间大阶梯教室,每个星期六夜晚,准会有一个瘦高的男生,雷打不动地坐在第三排的座位上,专心看书……
这是一个周末的晚上,夜色凄迷。王溯和张嫱看完电影,跨进校园古旧的后校门。雨季里长长的林荫道散发着霉味,散发着霉味的林荫道载着他们走向路尽头的学生宿舍。
惨白的路灯光钻过树叶间的细缝,象蛆虫一样稀稀拉拉地掉下来,有气无力地在他俩身上蠕动。“就快十一点了”,张嫱瞟了一下手表说。随即,她挽起王溯的胳膊,开始讲一个故事。
2
……每个周末之夜,那个男生,既不去跳舞,也不看电影,更别说唱什么卡拉OK——他总是独个儿静静地躲在阶梯教室看书——原来,他是个农村生,家里太穷,实在没钱去玩。也许,他还失恋过,对灯红酒绿,有一种本能的逃避……
“农村生”——听到这个词儿,王溯的脸冷不丁抽搐了一下。他始终忘不了读大二那年,班上那个男生,斜睨着他,冷冷地说,“你们这些农村生,洗脚上田才几天,就真的不得了啦?”
事实上,那次的确是王溯不对在先:他偷偷从小贩手里,搞进一大箱假原声磁带,到校内卖。本指望发笔小财,谁知现在的大学生,个个比老鼠还精,卖了半个多月,也只销出十多盒,偷(又鸟)不成,反蚀一把米,一下子赔进去两百多元,简直够他省吃俭用过一个多月了。王溯是特困生,实在有点难以承受这个不得不承受的打击,心里憋着股无名火。恰在这时,班上那个买了他两盒磁带的男生,又来找他退货,三言两语,他俩吵了起来。
王溯记得那短短的一句话,仿佛一把飞刀,斜刺里(禁止)他的心窝,成为潜伏于他生命之中防不胜防的隐痛。在那一瞬间,他感到自己的斗志,好像被扎破的车胎,迅速瘪了下去。他蓦然惊觉,对于他们这些出身农家的孩子,城市那热情洋溢的笑脸,其实是那么虚伪,总有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将他们冷漠地隔离在城市的边缘,不容分说而又无可奈何。
时至今日,四年的大学生活,终于使王溯明白了那些城里同学看不惯他的原由——人,其实从来就不是一种宽容的动物:富人需要通过对穷人的鄙视或怜悯,来展示他们的优越,因此即便乐善好施,心底里也并不希望穷人真正变富;权贵需要通过对平民的傲视或同情,来显示他们的特殊,因此即便高唱民主,却并不见得真希望人人平等;而城里人,尤其是城里的普通人,他们在别处受了许多气,迫切需要通过对乡下人的排斥,来维系心中那脆弱的平衡。因此,在他们潜意识里,农村出身的人闯进“他们的”城市,至少一开始必须老实木呐、胆小怕事,否则就叫忘本,否则就不能让他们满意,而当年的王溯却总那么不知好歹——该谨小慎微可他偏偏胆大妄为,该安分守己可他偏偏爱自作主张,总之,该象个农村生可他偏偏不那么象!
3
……星期六晚上,坚持学习的人从来就不多。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每周末都到阶梯教室上晚自习的,除了那个瘦高的男生,还多了一个漂亮的女生。她总爱穿一身雪白的衣裳,总要在十点钟才独个儿走进教室。虽然,阶梯教室十一点就要熄灯,但没有谁怀疑她只是来作作样子,因为那一个小时她学得总是那么认真,因为她美得是那么一尘不染,仿佛不食人间烟火般一尘不染……
是啊,这时候,女主角也该出场了——现在哪个关于大学的故事里少得了男男女女之间的悲悲喜喜呢?如今的大学里,恋人们就象城市里的垃圾一样茂盛于每一个角落。“不过,这也正常,”王溯记得张嫱曾这么说,“你想想,现在的大学生,差不多都是酒囊饭袋,既无心学习,又无力做事,一个个还自我感觉良好,那么多的青春期热量无从释放,能不唱唱歌,跳跳舞吗?再不济的也得饱餐几顿电影或者镭射。然后,爱情那玩意儿,就再自然不过地应运而生了——自然得就象茅坑里注定要生蛆一样!”
如此奇谈怪论,居然出自张嫱这样一个家教严明的将门虎女之口,实在让王溯有点不可思议。他清楚地记得,当时张嫱还指手划脚地说,现在对爱情最感冒的,除了大学生,就是大学周围那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歌舞厅录像室台球馆的小老板们——他们总是最衷心地祝愿校园里再多一亿对情侣,好让他们百尺竿头的事业更进一步。“除了他们以及那些长满青春豆的大学生之外,还有谁会想着爱情在乎爱情呢?除非是傻子,偶尔也可能是弱智。”张嫱老是把这句话作为她的总结陈词。
/**/
六根手指(2)
每次,王溯总是努力沉默着不加评说,免得她笑他太土,但他心里其实一直想问,既然你如此看不起爱情,为什么还要跟我谈恋爱呢?当然,王溯始终没敢问出口。
4
……日子久了,阶梯教室里的那个男生和那个女生,渐渐注意到了对方。虽然,离开了那间教室,他们就从未打过照面,但至少,在教室里,他俩逐渐熟悉起来。开始,那个美丽的女孩儿总是时不时向那男生请教一些习题,后来,她甚至主动和他坐到了一起——当然,她仍然是羞怯的,仍然总要在十点钟才匆匆赶来……
哦,他们果然开始相恋了。可是,他们会怎么样呢?也会重蹈许许多多的大学生的爱情轨迹——就象王溯曾经的那样——因误解而相爱,又因了解而分开吗?
磁带生意搞砸后好一阵子,王溯象冬眠的虫子一样无声无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农村小子终于识相了!”也许不少城市学生都松了一口气。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王溯居然并没有就此偃旗息鼓,几个月后,他竟然大张旗鼓地谈起了恋爱!当然,其实只有王溯自己清楚心中那深深的无奈——“我实在是什么都干不了啦,那么,就谈谈恋爱吧。”王溯无限落寞地想。
初恋毕竟是难以忘怀的。王溯记得他也正是通过讨教习题的方式,拉开了对全班第一丑女韦小唯的进攻——那时他天真地想,正因为她丑,所以她或许很温柔,或许不会在意他的贫穷和泥土气息,或许会真心与他相爱。当然,更重要的是,她家在城市。
对于韦小唯而言,王溯无疑不是理想的对象。但是,当时,她实在已经寂寞得太久,她感到自己的身体里,似乎埋藏着数以万计的石油和天然气,再不开采,随时可能自行燃烧。而恰在此时,王溯发动了一轮又一轮顽强的进攻。这极大地满足了韦小唯的虚荣心——毕竟,在女人的天性里,总蛰伏着被男子苦苦追求的欲望——于是,她屈尊就任了王溯的第一任女友。
可是,当王溯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成功地追上第一丑女时,他却失望地发现,她非但不温柔,而且并不爱他。王溯幡然醒悟: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位英武的猎手,在追捕一只惊惶的狡兔,而实际上,韦小唯才是这场爱情角逐的真正主宰,早在猎捕游戏开始之际,便轻易而不露痕迹地驯服了他——利用的是世人心中那若隐若现的城乡地位差异,以及由此衍生而出的潜伏于他内心的自卑——王溯陡然明白,他之所以象刺猬一样浑身是刺,仅仅因为他其实象刺猬一样软弱无力。
而韦小唯,以一个小市民女儿特有的世故和精明,迅速地捕捉了王溯思想的变化,然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果断提出了分手。她逢人便说她早已受不了他那土兮兮的乡下口音,还有他那同样土兮兮的名字——王树根。
王溯当然清楚真正的原因是什么。“怎么说,总也不能让那个农村生先把我甩了!”王溯知道韦小唯是这么想的。其实,不管他取的是什么样的名字,她都会离去。不过,虽然如此,他还是决定要把名字改一改。他选择了“溯”字。“溯,逆流而上之意。”王溯一边翻着字典,一边痴痴地想象着未来,那时,他还有青春的激情还喜欢梦想,还相信人定胜天的神话。
5
……随着交往的加深,那个瘦高的男生,简直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尽管,女孩坦白地告诉过他,她是一个将军的女儿,这肯定是一场无望的爱情。但他依然感到了与日俱增的甜蜜。在每一个夜晚,那位美丽的女孩,都会从空寂的阶梯教室走入他的梦境;而在每一个白天,他总是度日如年地企盼着太阳早点下山,周末早日到来……
他的反常表现,引起了同寝室男孩们的好奇,经不住室友们的一再追问,一个星期五的夜里,他不得不将自己的奇遇和盘托出。这段艳遇自然引得男孩们垂涎三尺,可是,其中一个交游颇广的男孩却冷不丁说:“哎呀,那女孩头发是不是特别长?”
“是呀。”
“那她是不是总穿一身白衣服?”
“这……,你怎么知道?”
“哦——”,那个男孩说话的声音已经开始发颤,“她是不是一个将军的女儿?”
第 3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4 章
同类推荐:
膝盖之上(Over the knee)、
呕吐袋(骨科,1v1)、
扶她追妻、
性奴训练学园(H)、
被丈夫跟情敌一起囚禁操玩(强制 1v2)、
欲女绘卷(nph)、
被自家超色的狗强奸,好爽....[完][作者不详]、
【崩铁乙女】总合集、